如鏡反照
《婚姻》
弗 4:13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林後 3:18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反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有人說,老夫老妻連外貌都酷似,此話相當有道理,就像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一樣。
婚姻不可能不帶來除去老我與自尊。
因為我們乃是將自己委身給一個與自己完全不同的人,一個在許多方面都與我們背道而馳的人,至少他是所謂的「異性」。而我們卻必須與這個人合作、分享一切,彷彿兩人之間毫無歧異似的合一;即使有歧異,也反省是自己不應該堅持的。
婚姻裡有「鏡子效果」在作用著。
其成因,先是基於起初所謂「戀愛」的安排,後是因婚姻本身對人有越來越多的要求。
關於前者,戀愛中的人總是衷心希望兩人能相愛逾恆;但是反觀後者,雙方則總是在彼此抗拒著。換言之,我們悖逆的本性總是希望別人(甚至全世界的人)像我們,卻不願意被改變、被塑造,去配合別人。
我們都是肉身之軀,像黏土或軟蠟一樣,而被塑造的過程是殘酷無情的。婚姻必然會展開一場如鏡反照緊迫盯人的彼此侵占、搶奪地盤的爭戰,而這些地盤,在結婚之初,就像信主之前的任意妄行,雙方都沒想到會做任何讓步。
即使夫婦從一開始就有正確的看法,清楚兩人是多麼不同,他們仍有相當的信心,認為婚姻本身必能撫平他倆的差異,使他們更同心合意。
奇怪的是,他們這份特殊的盼望並不是奢想,因為婚姻必然會雷厲地進行一連串殘酷無情的磨練過程,不管他們喜不喜歡,他倆會變得越來越相像,而且很有意思的,不管其婚姻是好是壞,這程序仍是必經的,所以不論其開始的共同基礎為何,恆久忍耐的婚姻生命都會在上面繼續擴張、建造。
舉例來說,某對夫婦有一點服務人的共通本性,也許作妻子的對關懷個人特別有負擔,而作丈夫的則熱心參與慈善機構的領導工作。
這兩人在婚後的服務熱誠,必然有增無減,而且是朝著對方的長處發展:喜好組織性工作的一方會變得更關懷個人,而另一方則變得更懂得團體服務的價值。不可避免的,這樁婚姻若維持長久,兩人必然會變得越來越相像。
婚姻由於兩人差異的本性,也可能演變成長期的冷戰。
例如由於夫妻的一個歧異甚深,雙方都很諷刺地成了對方行為的忠實鏡子,不管他倆的個性差異有多大,甚或夫妻關係是「征服者與被征服者」的情況,由於一方強悍、霸道,另一方只好恆久忍耐、滿懷怨氣、敵意地屈從順服。
林後 3:17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彼前 3:9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林前13:7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