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5:18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πνεῦμα (4151)充滿{πληρόω (4137);verb: present, passive, imperative命令式, 2nd, plural;3-to fulfil, i.e. to cause Gods will (as made known in the law) to be obeyed as it should be, and Gods promises (given through the prophets) to receive fulfillment}。
那麼我們對第二類『要持續被聖靈充滿』的聖靈充滿要有什麼實際的認識?
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提醒自己,聖靈的位格(Holy Spirit is a Person),是三一上帝的第三位。
聖靈不是一種能量,物質,流體,或是電流。我們很容易陷進這樣的錯誤。我們對聖靈充滿錯誤的認識,最大的原因是我們忘記這個真理。但是有人會質問,如果這樣,為什麼聖經用「傾倒」,「這樣」的詞匯?
這是一種像徵性的語言,用來形容聖靈的影響所帶來巨大的能力,就像我們形容一個人對我們的影響。當這個影響力大到一個地步,我們用傾倒,充滿來形容。聖靈的充滿就是這樣。
讓我們從希臘文字典來明白「充滿」這個字的意義:
所謂充滿就是一個人的意念(mind)被完全佔有。
任何東西(人)佔滿了我的心思時,我就是被這個東西(人)所充滿;
我成天儘是想它談論它。我們說,這個人的腦子(心裏)被另一個人(東西)所充滿。
這節聖經說:不要醉酒…乃要被聖靈充滿。一個醉酒的人就是一個被酒精控制影響的人。所以保羅真正的意思是,不要被酒精控制,以致放蕩生活,乃要在聖靈的影響下生活。這個影響包括我們的全人,我們的heart, mind and will。一個醉酒的人失去對自己的控制權。一個基督徒是他的生活生命完全受到聖靈掌管影響的人。這是被聖靈充滿的意義。
不是有什麼東西灌進我的體內,我必須先把身體倒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