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婚姻的難處就在於夫妻必須順服上帝,順服配偶。
在婚姻裡,再沒有比「誰聽誰」這問題更切身的了。配偶所屈服的不只是自己,人自私任性的意志是個頑強的敵人,這個敵人有血、有肉,而且他就住在同一屋頂底下,和你睡在同一張床上。
我們越來越清楚:配偶所要求我們的,是要我們向他(或透過他)降服自己的意志。這也是上帝設計配偶的成聖計畫,因為,人只有天天獻上活祭,活出基督,才能改變自己自私、悖逆的生命。
以西結書 2:7 他們或聽,或不聽,你只管將我的話告訴他們;他們是極其悖逆的。
羅馬書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基督教之「愛」只承認惟一的真權威…父神的權威。「愛」的本質使人願意放棄控制權,正如耶穌為了愛父、愛世人的緣故,順從父神的旨意,將自己交在猶太人和羅馬的官兵手中。基督徒把自己交在世人手中,目的是為了將自己完全交在主的手中,因為堅信一切天父掌權,世人「若不是從上頭賜權柄,就毫無權柄」管轄我們(約翰福音十九11)。
11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愛天父,使人願意接受神的掌管。
婚姻的要求是一顆心對另一顆心的期許。我們的順從,也不是盲目的聽命,而是出於愛的謙讓。愛藉著「放棄」控制權,藉著聽命、順從、作奴僕,最後要「獲得」極大的祝福,全家人有永生的盼望。
以弗所書 2:6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