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
※基督徒生活的全部內涵就在與基督聯合的實際關係中。
如保羅所說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
成為基督徒就是要捨棄老我,以便讓另一個與基督聯合的新我取代之。活出新生命成為可能,完全是基於與主聯合的前提。
※每個基督徒,不管偉大或渺小,都能與神聯合。
與神聯合的關係是在人悔改信主就已經完成了。雖然在基督裹的新生命確實還需要多方面成長,然而成長卻不在基督之外進行,而是在與祂聯合的先決條件下,透過耶穌,我們直接與神聯合。
※同樣:婚姻,從交換婚戒、立下盟誓的那刻起,主就將我們結合為一,在基督裹的新生命漸漸長成。
創2:22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
這是婚姻的實質:其字義就意謂「結合」或「聯合」。
如耶穌在聖經中所說的:「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十九6)
「基督是一家之主」,「主」、「夫」與「妻」三位同是當事人,這也是婚姻反映人與神關係的另一種方式。而夫妻合一:夫妻不再是兩個人,在基督裡一同走成聖道路、過著透亮的生命,就在主前的婚約之後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