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QR 9月28日 星期六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全民塗鴉牆 快人快語 生活分享 愛秀圖片 我心經句
我的部落格 分享快人快語 分享生活分享 分享愛秀圖片 分享我心經句

您尚未登入網站,無法參與回應及分享 [我要登入]

只在乎聖經真理

分享人: 楊爸
分享日期: 2019/10/01
檢舉內容: 檢舉不當內容/回應
回應:
1個人說阿門   
推薦給好友:

《審斷是辨明聖經真理的問題,不是爭辯個人的偏愛。》

有些事情永遠是對的:就如我們應當要彼此相愛。
有些事情永遠是錯的:喜愛邪惡或犯姦淫。
但有些事情,其對錯要按當時的情景而論:這端視我們的動機,以及我們這樣做會影響到誰而定。

保羅寫到一些基督徒信百物都可以吃,一些人喜歡吃蔬菜,但兩者應當互相接納。
創 9:3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羅十四1)
要點是:我們沒有權利在良心的事上批評他人。

在我們「審斷」時,我們應當指出「某節經文」或「某個聖經原則」來說明我們的意見。最終,我們應該關心的是「神的啟示」,而非我們的「偏好」與「個人的信念」。

我們會有「互不同意」的地方,「明辨」被一般人污衊為「愛」的敵人。但千萬不要讓這些阻止了我們做「必要的合乎聖經的判斷」。
我們不應該不明辨,雖然我們曉得只有神知道一切的事實。

※我們「做判斷」時必須問幾個問題:
*這當中違背了聖經那些真理?
*是那些真理被取代了?
*忽略了什麼樣的真理?
*造成了那些真理不平衡?

IMAGE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以上廣告為中華基督教網路發展協會廣告連播系統,歡迎教會機構免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