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
《 「判斷」:事關「真理」還是「罪」的分辨 》
人們常常把別人眼裡的木屑看成梁木,卻把自己眼中的梁木視為一粒小小的木屑而已。恩典並沒有讓法利賽人謙卑下來,這是因為他們把自身的罪減低,而將別人的罪放大。
※有些人活在兩個世界。
他們「找別人的麻煩」,希望相對的得到自己的名望。這樣的人不顧他自己眼中的梁木,專找別人的木屑,因為他努力證明他可以看見。他相信他的梁木掩藏得好,沒有人看見。
※罪總是曲扭我們的眼光。
拿單用一個故事,一個富人偷一個窮人的小羊來質問大衛。大衛聽了,憤怒、激動的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他必償還羊羔四倍; 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撒下十二5-6)然後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7節)。
大衛可以看得出來,偷一個窮人的小羊多麼邪惡,但他看不見更大的罪,偷一個窮人的妻子,然後謀殺他來遮蓋罪惡。
雖然一個人對他自己的罪瞎了,但他看別人的罪特別清楚。
※基督的觀點是:人沒有權利審判他人,直到我們願意承認有關自己的罪。
約 8:7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11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基督徒最大的問題是我們不為自己的罪憂傷。
我們犯罪沒有被破碎,沒有在神面前完全承認我們的錯誤。我們認為自己的罪很輕微,因此我們以忽視的態度處理之。
當我們在神面前看清楚自己的時候,我們絕對不會再「用錯誤的方法批判他人」。
保羅寫道,「弟兄你們,若有人偶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六1)
我們越謙虛,就對他人越仁慈。那些蒙受慈愛的人應該多運用仁慈;那些曾蒙神恩典的人們則應該邀請他人接受大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