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遵行
耶穌在最後一晚所賜給門徒的安慰,至少還有一個重要應許。
祂告訴他們:「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 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十四21 )。
此處耶穌呼應了前幾節衪已講過的話(「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十四15節),然後將這個真理延伸成一個應許,也就是「凡跟從子的,必蒙父愛他」。
這一段經文描述信徒與天父及聖子的關係。
-ⓐ-我們愛基督,因此遵守衪的命令。
-ⓑ-愛基督的人,為天父所愛,而基督會親自向他們顯現。
※此處並沒有直接陳述聖靈的角色,然而是「住在信徒裡面的聖靈賜給他們能力,來愛基督並遵行祂的命令。」
並不是因為我們愛聖子,所以上帝愛我們。正好相反,「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5 )。我們對祂的愛乃是被祂的恩典所激發。使徒約翰在聖經另一處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
由此我們看見,基督教信仰包含了與父、子、聖靈三位一體的超然關係。「聖靈」住在信徒裡面,激起公義的渴望及聖潔的情感,並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信徒因此能愛基督並竭力遵從祂。不僅如此,天父與聖子都向信徒保證祂們的愛,而基督也會持續在愛中顯明衪自己。而信徒就成了與父、子、聖靈愛的關係中蒙恩受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