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眾的需要
雖然許多講道者覺得,只要他們對經文下了足夠的探討工夫,就可以上臺講道了,但這種想法是錯的。
但是,只有認出聖經人物與我們的「墮落共同點」後,我們才能使經文裏的真理與今天會眾的生命直接產生關聯,否則我們就減低了神要藉聖經所帶給會眾的影響力。
題目:「猶太派基督徒相信他們可以因行為稱義」⇔「我並不相信憑著個人的行為可以得到救恩」。
-ⓐ-「我在頭腦裏雖然不相信可以因行為得救」,「但有時仍不免會這麼覺得,甚至也會有這類行為的表現」。
-ⓑ-「我個人常被引誘著去相信,如果我有好行為,神就會更多愛我。」
※其實每一個人都是這樣的:墮落共同點
-⑴-不論是在短暫的時刻裏,或甚至在多年的生活中,我們有時的確是活在猶太派的神學當中;
-⑵-我們都有巴別塔所留下的殘跡在我們裏面;這是因我們墮落的本性所致,大家都想要爬登天的梯子,宣稱自己在得救的工夫上有分;
-⑶-我們的驕傲使我們不願謙卑承認在我們裏面沒有良善,驕傲與謙卑這兩種勢力曾經常不斷地在我們心中交戰;
-⑷-我們也不斷地在自己的罪性與完全仰賴神恩典的意願當中掙扎。
只有當我們能指出①「自己罪惡的人性」,與保羅在羅馬書信中警告要防範的②「猶太派基督徒信因行為稱義」兩者間的「墮落」共同點後,我們才能真正了解他為什麼要寫這封信,並且明白該如何去傳講這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