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
許信靖 牧師 著:「看哪,我必快來!」(啟示錄) p.176
啟20:1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2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3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他。
對千禧年解釋的不同,最大的原因來自對啟19 : 11-21和啟20 :1-10這兩段經文時間關係上認知的差異。
「前千禧年派」認為啟20 : 1-10發生在啟19 : 11-21之後,因此將千年放在基督第二次降臨之後。
但是按照我們對整本書結構的了解,將啟20:1-15當作第七個平行的審判回合比較合理。每個回合都以基督再臨作為結尾,這個回合也不例外。有幾個證據讓我們毫朝這個方向思考:
*啟20 :7-10的爭戰和啟16 :14, 16 ; 啟17 :14 ; 啟19 :11-21的爭戰都是指同一個爭戰。*最後爭戰(啟19 : 17-20 ; 啟 20 : 7-10)使用的語言類似以西結書38-39章的語言(歌革、瑪各),他們是指同一個爭戰,不是兩個相差一千年的爭戰。
*對撒但的審判和對巴比倫的審判(啟17-18章)平行,也與對獸和假先知的審判(啟19 : 11-21)平行,並沒有分時間的先後,重點是這些上帝的敵人都要一起滅亡。
*啟20 : 11-15所描述的最後審判和先前的描述一致(啟6 : 14 ; 啟11:18)
*最重要的證據在19;11-21;這裹說,所有基督的敵人都已經被消滅了。假使啟20:1-6所描述的事發生在19章之後,那麼還有誰被撒但迷惑呢(啟20:3)?
所以,最好的解釋是,啟20 : 1-15是一個獨立的第七回合,與先前的六個回合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