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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妄為

分享人: 楊爸
分享日期: 201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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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本善」迷思所帶來的五種後果:

-①-將一切罪惡的導因推卸給外在因素。
既然人的本質良善,那麼他們為非作歹,必定起因於某種外在因素。這個外在的因素可以是社會環境、經濟狀況、父母、學校、電視暴力、槍枝氾濫、種族歧視、惡魔、政府縮減預算,甚至是警界貪污。人因此不必為他的惡行負責。搶劫婦孺、四處行騙並不是我的錯…是某個原因讓我這麼做。

-②-否認罪惡的存在。
如果良善是自然正常,邪惡便是非常態或「病態」。道德的領域被心理學所取代,不再有善惡之分,只有「正常」與「生病」之別。

-③-父母及學校不再認為教導孩子向善十分重要…如果他們天性良善,怎麼還需要管教呢?小孩不懂事犯錯,長大後就知道錯了!
只有了解到人並非天性善良的人,才會體認到循循善誘的需要。

-④-既然社會大多認為邪惡存在於人之外,便不再嘗試改變人的價值觀,反而轉向改變外在因素。
人們犯罪嗎?我們要解決的不是人的價值觀與性格發展問題;我們需要改變的是那些「製造」強暴犯及殺人犯的社會經濟環境。
不負責任的男人讓不負責任的女人懷孕?他們需要的不是較好的價值觀,而是較充分的性教育和較易取得的保險套和墮胎手術。

-⑤-認為人性本善的人,很自然會覺得人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對上帝或對一個宗教負責,他們只須對自己負責,這是最具破壞性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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