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神
「他們的眼中不怕神」(羅三18)。
這裡保羅引述詩篇。詩篇卅六篇1節說:「惡人的罪過存他心裡說,『我眼中不怕神!』。」
人類的罪性是人心本身的缺陷。罪惡在人心掌權。人的心地生來就容易做惡。人在本性上並不怕上帝。
現在美國已經很少聽見關於「敬畏上帝」的說法了。甚至許多基督徒都覺得講敬畏似乎太過負面或苛刻。談上帝的慈愛與無限恩典容易多了。
然而,上帝的耐心、恩慈這一類屬性,是多數人所知道的。問題在於大部分的人並不認為上帝是他們必須敬畏的對象。
他們未曾意識到上帝恨惡驕傲的人、懲治作惡之徒。
他們只知利用上帝的恩典。
他們擔心人的想法過於他們關切上帝的看法。
他們只顧著討自己歡心,不管上帝的不悅。
他們的良心污損幾乎要失喪。
「他們的眼中不怕神。」
「敬畏上帝」正好與「自尊信條」完全相反。
我們如何能夠一方面抬高一個人的自尊,同時又要他敬畏上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