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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人: 楊爸
分享日期: 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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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說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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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信靖 牧師~

從這「小孩與少年官」兩個故事,我們從三方面來探討『在前』、『在後』「得永生」的問題:
-①-永生或天國,非工價,非靠我們做什麼而能夠得到。
少年官,有錢有勢不是罪。耶穌說,
馬可福音 10: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
就像做門徒的條件:
路加福音 14: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耶穌用這種極端的話,是為了凸顯真理,因為聖經其他地方都說要愛妻子、要孝敬父母、要愛人如己。
不是所有有錢的就是罪,也非所有的窮人都是好人。耶穌在這裡也不是在警告人不可以富有,祂要強調的是這重要的真理:人與耶穌基督的關係,人與神之關係。我們需要恩典,就是神藉著聖靈讓我們心眼能看見,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
少年官從外表看完全無瑕疵,但從內心深處卻不完全。他自己知道自己的不完全,否則不會來找耶穌。一個不信的人不管他是怎樣的成功,心中仍感空虛,沒有辦法填滿,他有不安全感,懷疑,無永生。

約翰福音 3:1 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
約翰福音 3:2 這人夜裡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

(約翰福音 19:39 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裡去見耶穌的,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
尼哥底母是富有的人,(帶一百斤沒藥與沉香)。他只看見耶穌外在的能力。一個人如何才能夠滿足,說我已經夠了?這裡強調財主,不能用錢買到滿足,這少年官,擁有一切,但他知道自己尚缺乏永生。他希望耶穌給他指點,受指點後卻像洩了氣的球,耶穌沒有照他心裡所想要的。我們常到神的面前求,要的是希望神給我自己所想要的,不是求神給神認為好的。

※永生,不是我們做什麼可以得到的。
永生,非長生不老、死後上天堂。
約翰福音 17:3是金句中的金句,非常重要。
永生是從認識開始的,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希臘文『認識』;知道,是非常親密,我知道他,他也知道我。這就是當少年官問耶穌,良善的夫子,我當作什麼才能得永生,耶穌未直接回答,耶穌卻反問他,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呢?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將他的眼光,將他談的思想轉向獨一真神。
談永生,不談上帝及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是沒有用的。要認識獨一真神,就必須先認識上帝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耶穌對少年官說,你既然說我是良善的,而只有一位是良善的,你是否真的認識我跟這一位獨一真神?耶穌將自己連到上帝,也把年輕人的注意力從要做什麼轉移到上帝。所以,永生不是我們做什麼可以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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