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上帝
使徒行傳第五章記載了一件駭人聽聞的事件。
亞拿尼亞與撒非喇夫婦追隨巴拿巴等人的美好行為,將自己的田產賣了之後,將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然而,他們卻私自留下幾分,但對外宣稱是他們全部的家產,結果,彼得給他們的罪名是「為什麼撒但充滿你的心,教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下留下幾分?…你不是欺哄人,而是欺哄上帝。」於是,亞氏夫婦先後仆倒在使徒腳前。
※這讓人無法理解:
為什麼上帝如此狠心?
為什麼連悔改的機會都不給他們?
其實,把問題點出來,勸他們承認並悔改,不是更好嗎?
對這事件的發展結果可以由①~③來解釋。
-①-他們加入教會時已認罪悔改,卻容讓私慾漲起而令撒但充滿,這是上帝所不允許的,他們如同在投效上帝之後又回轉到原來的陣營,如同叛逃而不得赦免。
-②-此事件在教會發展之初,如同上帝創造天地後亞當與夏娃的世界,當亞當與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上帝也沒有讓他們有悔改的機會,懲戒與咒詛隨即臨到亞當與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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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欺哄聖靈對外說謊張揚,再將價銀獻在「使徒」腳前,「彼得」再審判。其過程,兩人都有機會悔改。
-ⓑ-
創3:8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9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12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13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亞當他們知道做錯而躲避、歸罪於人。這些過程裡,亞當有機會悔改,但他們死不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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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對初代教會而言,亞氏夫婦的死,說明了上帝對基督團體的管教,當場處死亞氏夫婦,這權柄是直接來自上帝,透過神的器皿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