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人
保羅指出罪如何腐化人的性格:「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12)。
※要強調的是,保羅在此處所描繪的「全然墮落」,並非意味著所有人類都把自己的罪性發揮到極致。
當然有的人在相較之下顯得比較良善:多少具備了同情、慷慨、仁慈、誠實、高尚、體貼等特質。然而即使是有這些特質,也因著人性弱點與罪性的損害而顯得不完美。
※沒有人…「連一個也沒有」…能夠接近完全的公義。
畢竟,上帝的標準乃是百分之百的完全:「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
換句話說,達不到完全的人,就無法被上帝所接受!
這對「自尊神學」而言,意味著什麼呢?
當上帝宣佈一個人理應受到烈怒懲戒時,如何能教導人對自己感到滿意,甚至「驕傲的」說自己是「最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