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
在一個哈佛神學院演講,Henri Nouwen教授問:「為何花了超過一半的時間講關於支持神存在的證據?基督教就像是婚姻,你可以用你愛太太的方式,解釋你對耶穌的愛。」
「是的,但人們看得見我太太,我不需要說服他們她存在,但他們確實需要理由去相信神確實存在」。
這個世界可以接受我們愛耶穌,他們甚至能夠承認宗教對社會的好處。然而,他們仍然可以認為祂只是個人類、或是個神話人物。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提供信仰緣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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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都將「耶穌愛你!我也愛你!」當作見面問候禮。後來,再也不敢這樣說,我的愛哪敢跟耶穌的愛相比!
「我信」!我的信心有多大?基督教的信仰不是「非理性的」宗教,「屬靈」程度也不是荒謬的。「舉手」、「跳躍」、「呼喊」、…,表象也不一定是興盛。
為何要「聽道」?更深的「看見」,寄望生命再更新。
更深的認識上帝、對救贖更深的感恩、更深的順服聖靈;從新得力,靠主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