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
※美國文化的劇烈墮落。
*「後基督教文化」,在此,指的是美國人與其他大部分的西方文化,已不再依據猶太基督教的真理,作為公共政策及道德輿論的基礎。
在美國,所謂「後基督教」,不是說美國人已不再宣稱為基督徒,或不再去教會。事實上,大部分的美國人兩樣都做。
-⑴-美國建國的時候,沒有人,即使自然論或懷疑論者也不會懷疑那些作為美國制度基礎、塑造美國價值觀的基本聖經真理。
雖然開國先鋒除了基督教傳統以外,也大幅受到啟蒙時代哲學的影響,他們幾乎不曾認為兩者之間有所衝突。而美國歷史上大部分時候,這些基本聖經真理都是社會輿論的根基。
-⑵-現在美國已經不是這樣了。
只要看最高法院的決議,就可以了解這個轉變多麼快速。
-ⓐ-一九五二年,大法官道格拉斯(william O.Douglas)寫道:「我們是敬畏神的民族,我們的法律預設有上帝的存在。」
法院的文字沒有引起任何風波:這反映出大部分美國人的信仰。
-ⓑ-但一九九六年,只不過一個世代之後,當大法官司蓋利亞(Antonin Scalia)在一回演講中表示,身為一個基督徒,他相信神蹟和耶穌的復活,立刻引起公憤。
漫畫家賀伯樂(Herbloc)畫最高法院的法官,個個都捧著法律的書,唯有司蓋利亞捧著一本聖經。
華盛頓郵報專欄作家寇恩(Richard Cohen)認為司蓋利而已經沒有資格處理以後的政教問題。(寇恩這人,是否認為只有無神論者,才有資格做這些決定?)
電視上的評論家把司蓋利亞的「偏見」抨擊得一塌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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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台灣社會景況是怎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