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上帝
舊約,上帝藉由律法: -⑴-意欲其百姓過一種由上帝意志所主導的生活模式; -⑵-將其自身與百姓作了一種生命性的聯繫。 「上帝」是人之所以存在的實質根源,亦是人生活發展的動力來源,更是人生命的最終依歸。 「律法」即成為人通向上帝的軌道,只要依律法而行,即得上帝喜悅並得上帝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