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工
許信靖 牧師~
以弗所書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⑵-保羅他指出兩樣東西是我們最容易拿來誇口的:
第一、是人的行為。
我們最容易拿人自己的行為來誇耀。
魔鬼最喜歡用這個不易察覺的事來誘惑人。這也是為什麼耶穌成為法利賽人的敵人最大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他們光說不練,而是因為他們實實在在的作了。
當法利賽人說,「我一星期禁食兩次」,他說的是實話。他說,「我奉獻十分之一」,那也十分正確。但是,正因為這樣,他們痛恨耶穌的教訓,甚至將祂釘十字架。
我想這樣說並不為過,就是阻礙福音的人常常是世界公認的好人或宗教領袖,要使一個自認是好人的信主比使一個壞人信主更難。這是教會的歷史和我們傳福音經歷可以作證的。
那些最強烈逼迫教會的人常常是屬於這類的人。為什麼?
就是因為福音否定依靠人的行為,否定以行為自誇。
這些人無法忍受這樣的說法。你如果把他們的行為拿掉,他們就什麼都沒有了。所以他們痛恨這樣的教訓。但是,
聖經告訴我們,在上帝的眼裏,沒有一個義人,一個也沒有。
好人壞人是照人的標準,不是上帝的標準。就像你從摩天高樓頂上往下看往來的人群,你可以分別誰高誰矮嗎?
我們容易以為,我們的好行為,嚴謹的宗教生活,參加聚會禮拜等等是使我們成為基督徒的原因或條件。這並不是聖經的教訓。不單這樣,如果你以為是好的行為使你成為基督徒,那麼你是將自己帶回律法裏面去了,你是自己定自己的罪,因為律法的功用是叫人知罪,沒有人能靠行律法稱義。我們應該這樣正確的來看待行為,不是好的行為領我們成為基督徒,而是因為我們是基督徒領我們有好的行為。正如
保羅在第十節說的,我們是上帝的工作,在基督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這樣看來,沒有所謂的好基督徒或不好的基督徒。所有的真基督徒應該都是好的,自然都應該有好的行為,因為那是上帝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