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銀盛傳道/竹南聖教會
黃銀盛傳道/竹南聖教會
如果我問:「基督徒可以說謊嗎?」無庸置疑,大部份的回答是肯定,但這個答案仍然無法解決一些現存的問題,例如:「能說善意的謊言嗎?」我們深切明白種種的疑慮仍存於教會之中。
在一次小組聚會後,有位姊妹特意留下來向我提及正遇見的困擾,她表示因工作的緣故,長期受到內心道德界線的掙扎;原來這位姊妹的工作是房仲業,按其工作的模式是:把受託屋主提的房價提高,接著再和有意購買房屋的人議價,此舉的目的是為了拉近雙方的價差,進而能完成交易,但問題是在第一步把房價提高時,已有說謊之嫌。
從聖經的角度出發,才能看透「謊言」的全貌。首先,我們要知道主耶穌的教導:「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因此,我們不能美化謊言或是妥協,更不能包裝。
「說謊」與「騙」常被視為同件事,首先,我們得去處理的是:「什麼是謊言?」這需進一步定義它,從字面來看,就是非真實的話,但這裡面也有許多值得討論的地方。
在舊約中幾個例子,也許會顛覆人們對「謊言」的認識:有一個人說謊無數次,得到上帝很大的祝福,但卻只說了一次實話,其結果帶來很大的傷害,這人就是士師參孫(參考士十四至十六章);當約書亞派探子進入耶利哥城時,喇合並沒有向搜查的士兵透露實情(參考書2章);而法老王下令所有希伯來婦女若生下女嬰,就可存活,但生下男嬰,則需要把男孩殺掉,但收生婆不願如此,而給埃及王的理由是:「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出一19)這明顯與事實有出入;雅各也佯裝成大哥以掃,向父親以撒騙得長子的祝福(參考創廿七章)。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納粹對境內猶太人採取全面逼迫,當時有一對德國的基督徒姊妹收容了一位猶太人,但德軍逐家一一清查,結果到了這個家裡,詢問家中有無猶太人,姊姊態度堅決地否認,而妹妹則是一口承認,因為她認為基督徒不能說謊,後來,那位猶太人果然被德軍帶走了!
又例如當女孩子搭計程車,或許司機想多聊幾句,但他沒有資格知道那女孩的任何資料。
所以,我們需要去重新定義「說謊」,通常它有三個前題:
一、我知道我所說的是假的。
二、 我說謊的有一個動機,就是要讓問我的那個人受到損失。
三、 問我話的人,有資格知道事實的真相,而我騙了他。
另外,隱瞞事實不等於說謊,在撒母耳記中提到上帝己廢掉掃羅王的王位,並要另立一個王,當時先知撒母耳非常害怕,甚至擔心掃羅王殺他,然而,上帝就告訴撒母耳可以帶一隻牛犢同去,如果真被掃羅得知,就說是要作為獻祭之用。(參考撒上十六2)
回到一開始的那姊妹的問題,便很容易以屬靈的原則來看待:一、在議價的過程中,她並沒有讓買家或賣家雙方的任何一方受損;二、她適當使用專業的技巧,目的是要把事情做好。因此,我們並不認為這樣便會構成說謊。
那一天她聽完我的解釋後,便能坦然面對,並更熱愛她的工作。
總之,「說謊」與否無法用一言兩語簡單帶過,它有很大的討論空間,要視處境、情境、環境、心境而定,而基督徒也絕對不能藉由說謊來達到害人的目的。基督徒一方面需要明白聖經的真理外,也需要有屬靈的智慧來面對這多元、多變的世代。(第457期,2011.4.11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