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的國籍是……
國風、國度、國法……,是的,地球上的每個角落,凡是基督徒,是神的子女,無論身居何處,身為任何一國的公民,都不外是處身設地於神的國風、國度、國法……。如此認知,那麼,來到世上做人,而得到神收養了,得到成為神的子民——名符其實的既是神的孩子,又是神的國民——那還有什麼比這更有福,更美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