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逮捕魔鬼(如何才能自我察覺罪過)
首先要知道魔鬼的置身地方。為此,又得先說藏身的與隱身的:藉著隔板或秘密地方躲起來,這叫藏身。藏身的地方,不怕有任何光線照到;隱身則不然,既不藉著任何隔板,也不需選擇一個很秘密的地方,依樣可以不使人發現,不被人瞭見!像那樣的地方,在哪?答曰:無一絲陽光的地方,伸手不見五指的漆黑的地方。
人的心田,有不被陽光照射到的地方,伸手不見五指的漆黑的地方。就在那,魔鬼(罪惡)便“赤裸裸”隱身。對魔鬼(罪過本身)來說,隱身處妙哉身現而人不能見!這是魔鬼的隱身術。就像在晚間那全無燈光的舞台,總使台下觀眾認為台上空無一人,空無一物,直到燈光一射了來,哈!舞台上又人又物一目瞭然!
罪過(魔鬼)的居處,也連故居,就都在牠露而不現,在那伸手不見五指的暗黑的角落,直到聖靈的手電筒直射了來!
魔鬼的閃身術,偏偏與牠的隱身術大成反比。一當聖靈的手電筒光線直射了來,魔鬼當即插翔難逃,閃之不及!
與聖靈相交——禱告的當兒,聖靈用手電筒在我們心田上那伸手不見五指的的角落一照,咯!魔鬼就在那!
與聖靈相交——禱告,是緝拿魔鬼的戰略:藉著聖靈手電筒光照的指點,直擊魔鬼隱身處,再而逮捕牠!緝拿牠!
這,便是逮捕魔鬼的途徑,便是可以自我察覺罪過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