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蒙召之後,行事為人要與蒙召的恩相稱,在生活裡將信仰的真理活出來,揮別過去沒有信主時的生活方式,如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與心中的喜好去行。同時,不要生活在血氣裡,要活在屬靈裡,凡事不與人爭競、鬥毆、忌妒、紛爭,或追求世上的榮耀與高位,這才對得起召我們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