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路加福音十五章 31 節)
對於神的應許,我們當有「據為己有」的信心。我們當把神的話算為我們個人的產業。曾經有位教員問一個孩子道:「甚麼是據為己有的信心?」孩子回答說:「據為己有的信心乃是:拿一支紅筆,把聖經上所有的『我』、『我的』旁邊,都畫上紅線。」
凡是主所說的無論那一句話,你都可以把你的手指放在上面說:「這是我的。」讀者阿,有多少應許你能說:「在我身上已經成就了」呢?
「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路加福音十五章 31 節)親愛的阿,不要因懈怠而失去你的遺產啊!
信心上市場的時候,總是帶著籃子的。── 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