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在這裡談到「與神相和」,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事,原來過去我們因為不信,我們都活在罪惡裡,人身上充滿著罪惡就是與神為敵,因此神對人當然是憤怒的,落在神的怒氣裡那是多麼可怕,但是感謝神願意與我們和好,並且神是主動施恩。今日因為與神和好了,我們才真正有了平安,並且是充滿盼望的,因為是救主帶領我們進入這恩典之中,祂使我們被恢復可以與神相交,能與神親密的在一起,這是多麼有福的事,令人充滿歡喜快樂!這一切是出於神的愛,神愛祂所造的人,不願意人與祂隔絕,所以神才施恩拯救,其實人犯罪是出於自己,人自己要為罪負責,與神無關,但在我們都還作罪人的時候,神卻已經差派愛子耶穌基督去為我們贖罪而死,這更加顯明神的愛在我們身上,這愛真是長闊高深無法測度,超過我們所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