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
神在伊甸園裡將自由選擇的權利賜給了亞當與夏娃,讓他們可以選擇順服神,不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也可以選擇悖逆神,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神為甚麼給人自由選擇的權利呢?因為祂是一位有真愛的神。真愛存在的一個前提,就是愛的雙方必須有自由選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