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的靈
認識家族性邪靈系列:「貧窮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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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的靈」是在靈界中專門執行「貧窮的咒詛」的一股黑暗權勢,它有家族性遺傳的特性,一代傳一代,但也有少數因為個人因素或偏差行為,如涉入偶像、異端而被仇敵偷竊和轄制的。
我們常見許多未信主的家庭、甚至是拜偶像、落後的國家,他們的一生都處於貧窮的光景,很難翻身,彷彿申命記 28 章後半段的咒詛都臨到他們一樣。
家庭中常看到父執輩的投資失利、被人倒債、工作不順、中年失業...,而他的兒女們通常也逃不過相同的命運,你會發現他們常常入不敷出、諸事不順,最後淪為卡奴、月光族,一輩子為貧窮所苦。
被「貧窮的靈」轄制不只會導致財務和物質上的缺乏,也會使心靈生活層面顯的更貧窮,因為它有時也會轄制在有錢的財主身上。
我以前就認識一些親戚朋友,在鄉下明明繼承大批遺產、是個地主、戶頭也有現金,生活卻過得「異常節儉」,吃、穿非常的省,而且常常撿拾破銅爛鐵回家。有人或許會說:「做資源回收很好,很環保啊!」、「他可能小時經歷過戰亂、苦過,所以懂得珍惜物資,如此生活低調也不錯...。」但是,如果我們屬靈的眼光被打開,你就會看到在他們身上,真的有一群黑暗的權勢在轄制他、讓他無法享受「與他的身份地位同等質量的生活」,仔細觀察你會發現,他因為撿拾太多、東西捨不得丟,而把原來乾淨的家裡弄得一團糟、臭味熏天,自己很勤儉就算了,其實他對別人也無法大方,明明很有財富,卻吝於幫助其他真正貧窮、生活困苦的人。
「貧窮的靈」通常不應該轄制在基督徒身上,因為只要我們遵守 神的律法,盡力「愛 神,愛人如己」,耶穌在十字架上,就已經為我們承擔所有的咒詛、脫離貧窮的捆綁了。因為加拉太書三章 13 節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然而,不幸的,還有少數的基督徒依然沒有脫離家族性貧窮的捆綁,他們的物質生活極其缺乏、屬靈生命也無法得自由。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沒有完全明白聖經的真理、或者輕看 神的話語、不守什一奉獻,有的人甚至強解什一奉獻,找藉口不奉獻,認為這當納的是舊約不是新約,所以不必遵守。也有會友看到牧師或傳道人過的豐盛一點、或在金錢的運用上不合他們的胃口,就停止奉獻。
不懂或藐視「 神國就是給人的律」「你給人,上帝就多給你的法則」(路 6:38),明明 神賜他很多恩賜才幹,卻不願意服事,只想當被服事的屬靈嬰孩,如此行,就打開一個合法地位,讓「貧窮的靈」因為這個「破口」繼續轄制、停留在他身上。
特別一提的是:長期被「貧窮的靈」轄制的基督徒,會逐漸形成自私自利的「個人行為主義」,而這種人通常在人際關係上也很「貧窮」,如果又有孤僻心態的「孤兒的靈」影響,就會使他成為屬靈的獨行俠,更不肯委身、不加入團契、不肯服事、有原生家庭的傷害不願接受醫治,最後無法活出新的生命成為新造的人,也沒有能力傳福音、結果子,嚴重的還會絆倒人。
要斷開「貧窮的靈」的轄制與捆綁,就要了解導致「貧窮的咒詛」的原因,堵住破口,好好行出 神愛我們、保護我們、為著我們的利益,處處著想的律例典章,按照聖經的教導,初步歸納有四點:
1)不認識 神、拜偶像以致貧窮:
(耶 3:24)從我們幼年以來,那可恥的偶像將我們列祖所勞碌得來的羊群、牛群,和他們的兒女都吞吃了。
(耶 5:4)我說:這些人實在是貧窮的,是愚昧的,因為不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 神的法則。
2)未遵守什一奉獻,而遭蝗蟲、螞蚱(指貧窮的靈)吞吃:
(瑪 3:8-12)人豈可奪取 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原文是吞噬者),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
3)吝嗇不給貧窮人,導致貧窮
(箴 11:24)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
(箴 28:27)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
(箴 19:17)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雅 4:17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4)懶惰、貪睡、好酒貪食,導致貧窮
(箴 10:4)『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
(箴 20:13)『不要貪睡,免致貧窮;眼要睜開,你就吃飽』
(箴 23:21)『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
(詳細教導,請搜尋YouTube 梁瓊月牧師 祖先遺傳的祝福與咒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