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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的「因信稱義」是在受割禮前,還是受割禮後呢?

分享人: 非比👣🕇
分享日期: 20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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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日 亞伯拉罕的「因信稱義」是在受割禮前,還是受割禮後呢?
羅馬書靈修系列(3-5章):唯獨因信稱義

第16日

亞伯拉罕的「因信稱義」是在受割禮前,還是受割禮後呢?

作者:蔡少琪

羅馬書四9-10


4:9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4:10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猶太人還有一個重要的歪理:「縱然舊約教導因信稱義,我們也必須有律法,必須有割禮,才能得救!沒有受割禮的外邦人,不能得救!」保羅就用一個未曾受割禮的人,但已經蒙神稱義的人作最好的例證,這就是亞伯拉罕。保羅證明:「因信稱義」的真理是在摩西頒布律法之前,並亞伯拉罕行割禮前已經有。沒有「律法和割禮」,就先有「因信稱義」。「律法和割禮」是後加的,不是必要的。沒有「律法和割禮」,亞伯拉罕也被稱為義!「律法和割禮」不是得救的必須條件!


保羅問出一個好問題:亞伯拉罕是「何時」因信稱義的呢?保羅說:「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 12:4)創16:3指出,他收納夏甲為妾時,他已經在迦南住了十年。所以,亞伯拉罕在創15:6被算為義,應該是在八十五歲之前。但亞伯拉罕是在九十九歲才受割禮(創17:10-24)。所以,他受割禮這記號時,已經是因信稱義之後至少十四年之後了。保羅帶出一大真理:「割禮只是記號,與是否得救無關。」當代割禮派的猶太人說:外邦人若要得救,不單要信主耶穌,也必須受割禮。保羅一生反對割禮派。保羅指出:割禮只是記號和印證(sign, seal)。割禮不是因信稱義的方法,也不是必要的條件。亞伯拉罕未受割禮,已被稱義了!



記號和禮儀為了表達我們內在對神的順服和為主作公開見證的努力,但記號和禮儀不是得救的必須條件。我們也要提防將「教會風俗和禮儀習慣」變成得救的條件或絕對的真理。很多異端的派別,就是藉著「加添」的規矩去操控人的心,引導他們離開聖經真理。異端的特色就是喜歡在「小節上大做文章」。(They are major in minors.)基督徒不要相信和臣服那些超越聖經教導的禮儀或規矩。我們不要建立違反聖經的風俗和禮儀,不要轄制信徒!


思想

基督徒要否必須受割禮?基督徒要守舊約獻祭的禮儀嗎?

我們記得保羅的教導嗎?(西2:16-17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你曾遇見某些教派訂立了不合聖經真理的風俗和禮儀嗎?你有按照聖經真理行事為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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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


記號和禮儀為了表達我們內在對神的順服和為主作公開見證的努力,但記號和禮儀不是得救的必須條件。我們也要提防將「教會風俗和禮儀習慣」變成得救的條件或絕對的真理。很多異端的派別,就是藉著「加添」的規矩去操控人的心,引導他們離開聖經真理。異端的特色就是喜歡在「小節上大做文章」。(They are major in minors.)基督徒不要相信和臣服那些超越聖經教導的禮儀或規矩。我們不要建立違反聖經的風俗和禮儀,不要轄制信徒!

--------爾道自建


發言日期:2015/07/16

白色桔梗

記號和禮儀為了表達我們內在對神的順服和為主作公開見證的努力,
記號和禮儀不是得救的必須條件。
要提防將「教會風俗和禮儀習慣」變成得救的條件或絕對的真理。


發言日期:20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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