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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子民的真正特權

分享人: 非比👣🕇
分享日期: 201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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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日 神子民「真正的特權」﹕不犯罪、倚靠神、行善的特權!
羅馬書靈修系列(3-5章):唯獨因信稱義

第5日

神子民「真正的特權」﹕不犯罪、倚靠神、行善的特權!

作者:蔡少琪

羅馬書三7-8


3:7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3:8【直譯】為甚麼不說,正如我們被人這樣毀謗,他們說我們是這樣說:「我們可以作惡事,以致好事能來!」他們的定罪是應當的。


人類一大問題,就是喜歡找藉口去犯罪!找藉口讓神不能懲罰他們!當人類墮落時,神問亞當:「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麼?」亞當沒有承認自己的罪,卻推卸責任,責怪女人,也責怪神,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人的問題就是不肯悔改,卻常找藉口犯罪,找理由去埋怨神。人追求「可以犯罪,但不被懲罰」的特權。羅馬書第三章的開頭就是處理這大問題。


保羅指出,有些人毀謗基督徒,說:「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Let us do evil that good may come?)」加爾文說得好:「其實惡人的託辭是這樣:如果神因我們的罪而得榮耀,如果人在世的生活就是增進神的榮耀,那麼就讓我們犯罪來榮耀神吧!」但神沒有給世人「可以犯罪,但不被懲罰」的特權,神必懲罰惡人,猶太人沒有例外,基督徒也沒有例外,神的子民沒有犯罪的特權。當神學家論人類的自由時,談到真正的自由是「能不犯罪,能行善」的自由!墮落的人,心靈被罪性捆綁的人,有所謂的自由,就是「不斷犯罪的自由」!這不是真自由,這是真捆綁,讓人成為罪的奴僕!


真正蒙福的人的特權是不犯罪的自由!歷代神學家指出,墮落後的人類的有一大捆綁,就是失去行善的自由!若要追求特權,基督徒應該追求三大特權、三大自由:「不犯罪、依靠神、行善」的自由和特權。基督徒的豐盛在於靠著信靠主,靠著聖靈的大能,靠著將神的話語藏在心裡,我們有「可以不犯罪、能親近神、能行善」的特權和自由。


在中國崛起的時代,世人盼望中國對世界有更多貢獻。在美國崛起的時代,有自私的富翁,也有敬虔的富翁。美國鐵路大王范德比爾特(Cornelius Vanderbilt) ( 1794-1877)在慈善的事上幾乎一毛不拔,並且晚年時通靈交鬼,梅毒纏身。相反,美國桂格麥片大王克勞威爾(Henry Crowell) (1855–1943)在年輕時本染了肺癆絕症,但蒙神拯救,活到八十七歲。他一生帶著感恩的心敬虔愛主,成為榜樣,回饋社會。他長時期將賺到的65-70%奉獻在聖工上,成立的Crowell Trust慈善基金至今仍祝福世人。「不犯罪、依靠神、行善」的人是讓人羨慕的。「能不犯罪,能行善」是神給基督徒最寶貴的特權!基督徒不應再走任性放縱、濫發脾氣的老路。我們要有神子民「真正的特權」:「不犯罪、依靠神、行善」的自由!


思想

你想要的是「犯罪的自由」,定是「不犯罪的自由」?

你有否一些壞習慣、壞脾氣或隱藏但骯髒的情慾要去面對嗎?


你願意今天求神加力給你,施恩給你,帶領你一生走「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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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

今天爾道自建提醒--- “我們要有神子民「真正的特權」:「不犯罪、依靠神、行善」的自由!”

坦白說,在傳道人崗位中進行對自己和對小羊們的真理教導,示範,公開透明,並能被同工與小羊們監察。但,仍流於紙上談兵!
當具使命感的基督徒進入私營或公營職埸中埋身肉摶,真槍實戰上埸後……沒有同道並肩同行,沒有小羊們觀察代禱加油那刻,才是實踐真理的試金石!

每天,職埸上遭遇各種嚴峻挑戰……是軟弱?妥協?身不由己?害怕被排擠?埋堆?要反擊?犯罪?……還是流著眼淚,血汗淋漓之際,單單傾倒在上帝面前……邀請內住聖靈保惠師成為職埸導師、同行者、啦啦隊員、觀眾?

許多職埸故事,沒法也不應當公開在網路世界!然而,當堅信,鑑察人心,賞善罸惡的上帝在每個節眼上都必清楚看見!也必一直加力……引導……直到顯出祂的榮耀來!


發言日期:201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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