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以為聖經教導我們要十一奉獻,就是指收入的十分之一屬於神,那十分之九則屬於我,認為有十一奉獻就是遵照神的話實行了,豈知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給我們的,我們只是一個管家,所有的都屬於神,我們的責任乃是要按照神的心意,來使用祂所賜的一切,不管時間,金錢,才幹,屬靈的恩賜,都是要為神的國而運用,不要再分祢的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