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開重霧 ——聖經無誤,故我心火熱
撥開重霧 ——聖經無誤,故我心火熱
曾劭愷
本文原刊於《舉目》68期
http://behold.oc.org/?p=23593
BH68-40-7434-圖1-談妮攝-DSC_0333r 大衛.史特勞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在1835年出版的《基督生平批判研究》中總結道:“我們現在的研究結果,顯然湮滅了基督徒過往相信的、關於救主耶穌基督最重要且最寶貴的部份,根除了基督徒從信仰獲得的生命力的動機,使他一切的安慰都枯萎了。18個世紀以來餵養人類的真理與生命的無限寶庫,似乎無可挽回地消散了。至高超然者變得與塵土同等。上帝的恩典、人類的尊嚴,皆被剝奪。天地之間的連結,也被切斷了。”(註1)
這本書斷言,福音書出自迷信時代,而啟蒙時代的人無法再視其為上帝啟示的真理與史實,必須將之當作“神話”(mythus)來詮釋。
史特勞斯深知,此舉等於直接挑戰基督信仰“最重要且最寶貴的部份”──上帝的話語!
巴刻:一生之愛,有增無減
恩師巴刻博士(J. I. Packer)在90年代追憶:“當年我發現,加爾文說,藉由聖靈內在的見證,每個基督徒都經歷到,聖經是上帝用權柄對他說話。我雀躍地想:從來沒人這樣教導過我!
“我當時對加爾文一無所知,但他所講述的經歷,正是我自己長久以來的經歷。
“後來,我發現范泰爾(Cornelius Van Til)說,聖經是他的主基督寫給他的信。我的心又再次道出‘阿們’。
“事實上,聖經引導基督徒所進入的普遍經歷的一部份,正是聖經以上帝的權柄向我們的思想與意志發出挑戰,使我們經歷到自己裡面無法否認聖經是上帝的話語。靠上帝恩典,這是我一輩子作為基督徒的經歷──至今亦然。”(註2)
1958年,巴刻年僅32歲,獲牛津大學博士不到3年,已以《基要主義與神的道》(Fundamentalism and the Word of God)捍衛“聖經無誤”,而名聞天下。歷經60餘載,老巴刻仍深愛上帝的話語,有增無減。
我們這時代,“聖經無誤”給人一種食古不化、不近人情的印象。許多聖經研究者因而妥協:“聖經記載僅管多處自相矛盾、不合史實,甚至在道德與神學上提出謬論,但上帝卻不嫌棄這本書,仍藉它對我們說話,正如祂接納我們這些不完美的罪人。”這使許多人覺得,堅持“聖經無誤”,是一種沒有憐憫的完美主義。殊不知歷代聖徒堅持“聖經無誤”,正因他們知道,無誤聖經是罪人認識基督的唯一途徑──這正是本文的立論。
許多人聲稱,當代保守福音派的“聖經無誤論”,源於19世紀舊普林斯頓學派的基要主義,乃18世紀蘇格蘭啟蒙運動的產物。根據這種說法,19世紀前的基督徒並無“聖經無誤”的概念,乃接受有誤的聖經為上帝的話語。
此說與史實恰恰相反。“聖經有誤,但上帝仍藉著它說話”,或“聖經有誤,但仍有其文化價值”的觀念,才是來自於18、19世紀。此前,歷代聖徒皆認為,聖經無誤乃理所當然。
歷代教會、聖徒:理所當然!
的確,當代保守福音派所表述的“無誤論”,一部份源於19世紀舊普林斯頓學派。而舊普林斯頓學派也的確使用蘇格蘭常識哲學,來反駁啟蒙運動對聖經權威的挑戰。然而,“聖經當中沒有任何錯誤”,對深愛上帝話語的歷代聖徒而言,乃理所當然。
每個時代、每個文化,對於“謬誤”有不同的側重點與定義。因此,教會會在不同時代文化處境中,對各種“聖經有誤論”作出不同的回應。當代福音派的“無誤論”,是在20世紀處境中,表述歷代教會一致立場: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完全可靠,沒有任何謬誤。
其實自由派學者大多同意,“聖經有誤”的觀念,是啟蒙運動帶來的。然而,20世紀的“新正統派”,想肯定“高等聖經批判”與“聖經有誤論”,同時又想擁抱歷代教會教義正統,因此發明了一種扭曲史實的理論:“聖經無誤”是19世紀基要派產物。此前歷代教會正統皆接受“聖經有誤”,相信上帝使用“有誤的聖經”對人說話。
BH68-40-7434-圖2-Tertullianr×特土良
當然,要在啟蒙運動前的正統神學文獻中找到“聖經有誤”之語,是不可能的。新正統派學者費盡心思,終於在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第二世紀)的著作中,找到這段話:“四福音敘事順序不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四福音在信仰上的本質內容上傳達一致的信息。” (註3) 新正統派學者認為,這裡的“不同”一詞,意思就是“矛盾”。
然而,特土良在此使用的“不同”(拉丁文:variavit;英譯:varies),並無“矛盾”之意。他在這部著作第一章的標題中,就用了這個字,說明聖經都是上帝的話語,不會自相矛盾:“一些真實的對立張力存在於舊約與新約兩個時代。這些‘不同點’(英譯:variations)與同一位上帝卻是一致而不矛盾的,是祂安排了這樣的順序。”(註4)
為何特土良如此強調新舊約眾書卷不相互矛盾?原因是在特土良的時代,亞里斯多德邏輯是斷定謬誤的標準。特土良雖排斥希臘哲學,卻接納了亞里士多德邏輯的“無矛盾律”。特土良寫道:“我堅持上帝的良善必須合乎理性(邏輯),因只有合理的善才是真的善。‘良善’本身不可能有任何非理性(不合邏輯)的瑕疵。”(註5)
對特土良而言,若聖經敘事順序確實是上帝安排的,那麼這些順序上的不同,若造成邏輯上的矛盾,就等於聲稱上帝自相矛盾。特土良相信,“不同”不等於“矛盾”,良善的上帝不會自相矛盾。
×馬丁路德
新正統派亦經常聲稱,馬丁路德認為聖經有誤。(註6)這種觀點,始於19世紀末自由派非主流學說。(註7)當時主流自由派都認為,路德主張聖經無誤。(註8)路德清楚表明:“我已學會將‘可靠無錯’的榮譽,單單歸於那些被接納為正典的書卷。我深相信這些作者當中沒有任何一位有任何謬誤。”(註9)
其實,這是宗教改革一致的立場。改教家布靈爾(Heinrich Bullinger, 1504-1575。編註)教導:“上帝在本性上是真實、公義、良善、聖潔、永生、恆在的。祂的話從祂口裡而出,與祂本性相應,亦是真實、公義、毫無虛偽或謊言、無錯誤(ohne Irrtum)亦無邪惡的動機、神聖、良善、永生、恆在的。正如主耶穌在福音書中說:‘你的話就是真理。’”(註10)
×加爾文
新正統派亦聲稱,加爾文從未主張聖經無誤,因加爾文不信“逐字默示”的教義。
的確,加爾文並未詳細探討“默示”,但他清楚強調,引領我們來到上帝面前的話語,不能有誤:“單是相信不能騙人或撒謊的上帝是可靠的,並不足夠,除非你毫不懷疑地相信,一切從祂而出的都是神聖而不可違背的真理。”(註11)
×清教徒
有些新正統派學者甚至聲稱:17世紀清教徒都認為聖經有誤,不過上帝仍藉聖經對人說話。(註12)然而,清教徒弗拉沃爾(John Flavel, 1627-1691。編註)表明:“聖經都是上帝的話語……作為上帝所賜的獨一準則,聖經……必須是完美的。”(註13)
若“完美”一詞不夠清楚,那麼我們可聆聽清教徒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1615-1691。編註)的解釋:“所有的真理皆為真理,在其自身都是一樣真的。如此,若所謂‘確定’指的是可靠、無錯的真理(infallible truth),那所有的真理皆如此確定,而上帝所有的話都是真理……因為‘上帝不能撒謊’這真理,是我們確定的知識的基礎。”(註14)
×巴克斯特
或有人反駁:“就算這些歷代信徒都說上帝的話語是真理、不會出錯,但他們從未說‘聖經敘事都合乎史實’。‘歷史無誤’的觀念,是19世紀的產物。”
的確,19、20世紀的“無誤論”,為了回應19世紀自由派“歷史主義”(historicism),特別強調“歷史無誤”。不過,這不代表“歷史無誤”是19世紀的產物。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1615-1691。編註)清楚說明:“假設我們知道這都是錯誤的,那麼眾人豈不都會鄙視並恨惡報導這些事的人嗎?……我們可以確定,這整個歷史都是真的,而聖經無誤地報導這些事情。”(註15)
BH68-40-7434-圖3-談妮攝-DSC_0064r“有誤聖經”:啟蒙運動的“致命割裂”
認為聖經有誤,卻又在某種程度上接受基督教信仰,這是18世紀後才有的。17世紀,就連英倫經驗主義者洛克(John Locke),在高舉經驗理性與自然科學、懷疑三一神論之餘,都相信“逐字默示”,且信聖經所記載的神蹟乃史實,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語。
僅管洛克潛意識上高舉人類理性過於聖經權威,但他仍相信:聖經既是上帝的話語,就不可能有誤。因此他認為,整本聖經的內容,都不會與人類理性衝突(註16)。
×18世紀
18世紀,康德(Immanuel Kant)提出“現象”與“本體”的鴻溝,否定形而上學的可能性,將上帝排除出人類理性範圍。對他而言,上帝存在是人類道德判斷的前提,但祂存在於可認知的世界之外,因此人不可能認識上帝。簡言之,康德所建構的,是個無神的世界——上帝存在,但祂不存在於這世上。
×20世紀
20世紀新正統派神學家托倫斯(T. F. Torrance)稱此為“上帝與世界間致命的自然神論割裂”(“fatal deistic disjunction between God and the world”)。可惜他自己亦未能解決此“割裂”(註17)。
前文提及的大衛.史特勞斯,正是在這種世界觀下審視聖經,認為福音書所報導的神蹟都是“神話”——有些是以古代迷信世界觀曲解歷史事件,有些是憑空杜撰離奇事件。
對於這種“神話”觀,我們要問:新約時代真的那麼迷信嗎?保羅為何要駁斥不信身體復活的人(參《林前》15)?原來,當時希臘知識分子與部份猶太人(撒都該人),都建構了“無神的世界觀”:上帝存在,但祂不存在於這世上。而這種“割裂”,其實早在初代教會,就由“道成肉身”的福音證偽了。康德、史特勞斯這些以“啟蒙”自豪的思想家,以為新約作者很迷信,豈不知啟蒙運動想要顛覆的世界觀,早已先顛覆了他們引以為榮的世界觀。
×間接話語?
到了20世紀,布特曼(Rudolf Bultmann)也稱聖經為“神話”。他認為聖經學者的責任,就是將聖經“去神話化”,撥雲見日,找出“神話”所承載那超時間(timeless)的道(kerygma)。
巴特(Karl Barth)反對布特曼的觀點,強調,上帝啟示並非超時間,而是藉歷史自我啟示。因此他用“史詩”一詞(saga),代替“神話”(註18)。然而,巴特也接受康德的世界觀,認為歷史當中沒有任何事物能直接啟示上帝。誠然,上帝可“藉蘇聯共產主義、長笛協奏曲、茂盛的灌木,或死狗來對我們說話”。(註19)但這些屬世的事物,本身並非上帝的話語,而是上帝用來對人說話的媒介之一。
巴特認為,聖經亦然,只不過聖經被上帝揀選,並賦予特殊權威,因此信徒當慣常從聖經來聆聽上帝的話語。然而聖經本身不是上帝的啟示,而是對啟示的見證,在“見證啟示”的事件中,才偶然“變成”上帝間接的話語(註20)。
對巴特而言,唯有基督是上帝直接的啟示(註21),聖經並非絕對權威,只有“基督啟示”才是絕對權威。
這種聖經觀,深深影響了新正統派及部份福音派。然而我們要問:聖經若有誤,那麼我們所認識的“基督”,是哪個基督?我們發現,巴特的“基督”,與迦克敦信經所認信的基督(愈來愈多巴特學者反對用‘基本上屬迦克敦’來形容巴特的基督論),及聖經字義上所論述的基督,相當不同。巴特的“基督”既非聖經的基督,那這“基督”是從哪裡來的?
無誤聖經──信徒的安慰、喜樂、頌讚
我升高三那年暑假,有位教會長輩告訴我:“聖經是可以批判的。不要以為聖經講的就一定要信。”
對於叛逆的青少年,這何等令人振奮!我將這“好消息”告訴家母,她理性、平和地反問我:“如果聖經是可以批判的,那你還信什麼?”
我立時語塞。若聖經有誤,那我所信的基督,是哪個基督?
×信媽媽的話
在牛津大學研究近現代神學、寫完博士論文後,我更堅信,唯有無誤聖經所啟示的基督,才是真的基督。
讀博士時,我內心某處曾暗暗希望,那些近代神學家及哲學家能說服我,讓我也覺得聖經有誤。但他們的神學困境,反倒讓我更堅信聖經無誤。母親簡單一句話,在我心中比巴特劃時代的巨著更有份量。我並非“聽媽媽的話”的孩子──我是很叛逆的。我相信了媽媽那句話,是因為聖靈內在光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