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 │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彙編 10月9日 星期五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全民塗鴉牆 快人快語 生活分享 愛秀圖片 我心經句
我的部落格 分享快人快語 分享生活分享 分享愛秀圖片 分享我心經句

您尚未登入網站,無法參與回應及分享 [我要登入]

獻上身體

分享人: 寶同 †
分享日期: 2015/04/30
檢舉內容: 檢舉不當內容/回應
回應:
有2個人說哈利路亞    有5個人說阿門    有1個人回應
推薦給好友: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神可以命令我們,然而祂卻藉著慈悲勸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難道,我們可以拒絕神的慈悲,不理神的愛嗎?神已經先愛了我們,甚至把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我們當怎樣報答祂的愛呢?祂慈悲的勸勉一定是對我們有益的。也有祂最好的美意在內,我們若不聽,那損失是何等大呢?該有何等結局呢?

奉獻身體是屬靈生活的起頭,正如得救是屬靈生命的起頭一樣。所有的事奉,工作,道路,都是從奉獻開始。否則與神的關係就不對了,就是仍然為自己,也就是仍然活在肉體,世俗和罪惡之中。一天不奉獻就是在神的旨意以外虛度一天,將來在主面前無法交賬了。我們是屬神的,卻不肯奉獻給神,這不是搶奪神的物麼?

惟獨將身體獻為活祭,才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也是理所當然的,才是真正的事奉,不是一次獻上為神死了,乃是天天為神活著,奉獻的生活是完全不為自己,不為別的,只為神用,不是自己要為神作什麼,乃是讓神使用我作事。遵行神的旨意,按神的安排,事奉祂,將我們身體當作壇上的祭物。這是最有價值的事,只有奉獻的,才能在永世裡,在神面前有地位。


〈知信行網絡天糧〉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寶同 †

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

發言日期:2015/04/30

以上廣告為中華基督教網路發展協會廣告連播系統,歡迎教會機構免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