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懶惰的危險
期:2009-11-14
經文: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7-10節
主命令信徒要在這個失喪、痛苦的世界作祂的使者。跟隨祂的人,無論是面對家人、朋友、鄰居或同事,我們的個性、行為和言談在在都是代表主。
神指望我們能用殷勤、忠心的態度完成工作,只是置身於這個自私自利、追求享樂的文化,人很容易就學會投機取巧,混水摸魚。在基督徒身上,懶惰這種罪具有潛在的危險--會破壞見證、危害人際關係、浪費時間和神的恩賜。懶惰還有一個負面的結果,就是會被人貼上「不可靠」的標籤。
懶惰的徵兆,往往就是拖延。譬如,口?說要開始行動了,卻一再拖拖拉拉;或者是,已經展開的計劃,卻找理由想要半途而廢。怠忽職守是另一種現象:雖然想要履行責任,做事方法卻隨隨便便或不夠周全,或者沒有妥善經營與摯愛的關係,或者是漠視別人的需要。
不負責任的行為,不宜出現在基督徒身上。若你發現到自己在某些方面態度輕率,就應禱告:「主啊,我沒有活出應有的樣式,求祢赦免我。我選擇從懶散的態度和輕率的行為回轉,求祢幫助我堅持下去,為祢成為勤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