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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遠志明與柴玲」事件---如何看待真相?

分享人: 非比👣🕇
分享日期: 2015/03/15
檢舉內容: 檢舉不當內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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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三講古
1月9日

我看「遠志明與柴玲」事件---如何看待真相?

近日在網路有一份「我們永遠可以找出真相,你願意嗎?」的聲明,是由當年民運後來成為基督徒的柴玲姐妹發出,公開呼籲二十多年前對她性侵的遠志明牧師道歉。
當年遠志明牧師還不是基督徒,今天卻已經是華人界最有影響力的牧師之一,因此「究竟真相如何」格外引人注目。
當然;許多人的第一個反應就是互問:「你相信嗎?」
然而;這或許就是基督徒從這個事件中所要學習的最重要原則:「我們如何看待真相?」

其實;從聲明中;我們不難找到解決之道,畢竟這不是近日的事而是二十多年前的往事,何況當時雙方都不是基督徒,又過了這麼久的時間,現在雙方都是基督徒願意依照聖經原則,其實很好處理,只有二個方法:

1. 若指控為真,雖然年代久遠,為了平復當事人內心的傷痛,請遠牧師依照柴姐妹要求無條件誠懇道歉,也一併向當時受害的其它婦女道歉,如此一來就是「雙贏」,受害者得醫治,遠牧師則不但不會受到輕視反而會贏得尊重,同時也讓這件事徹底過去,那遠牧師就不折不扣是新造的人,這一輩子都不用再擔心這類指控。晨曦會劉民和牧師過去是吸毒的人,今天卻是反毒的人,贏得極大的尊重,這是前例。

2. 若指控不實,依照遠牧師的說法,當時根本是你情我願,那麼;柴姐妹就必須為了這個嚴重的指控認錯,遠牧師則藉此機會也要承認當年的二性關係在今日信仰的認知下確實是錯的。
這麼簡單的結局必須仰賴其它弟兄姐妹的成熟度,我們都必須接納過去甚至現在的不完美。

然而;現在事情已經複雜了,演變成各說各話,而且因為介入者的處理無法讓當事人接受,相關人等的情緒也被挑起,柴姐妹也接受測謊表明她沒有亂指控,關心真相的人也有人建議遠牧師接受測謊。

「測謊」能讓這件落幕嗎?恐怕不能,這件事演變至今,最可能的結果就是「不了了之」,但這卻是一個最糟糕的結果,讓雙方在大家各自認定的情況下成為「嫌犯」,遠牧師在質疑者心中是強暴嫌疑犯,柴玲則在質疑者心中是胡亂指控牧師的嫌疑犯。

為什麼測謊不能解決?
因為如果二個人各自有著不同的記憶或是認定,遠牧師也可能通過測謊,那麼這件事就永遠沒有真相,直到大家見主面了。
萬一遠牧師沒通過測謊,就表示他說謊嗎?沒通過有很多其他可能性啊,測謊只是參考,很難說服「有立場」的人改變立場,只要遠牧師從頭到尾都堅持他的版本,最後還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除非柴玲能夠提出記憶以外的科學證據。
筆者倒是比較在乎一件事,那就是「柴玲與遠牧師與你何干?」

所有的「非當事人」要真相是基於好奇看熱鬧還是讓真相帶來醫治和好?
基督徒的立場當然是後者,若是這樣的話,坦白說;事情的真相實在與我們無關了,因為我們不認識他們,既不能安慰或勸勉柴姐妹也不能鼓勵或安慰遠牧師,說穿了,我們都只是「看戲的人」,意義不大。

不過;這件事既然已經公諸於世,加上雙方都算是某種公眾人物,基於基督徒倫理,我們還是希望可以水落石出,否則雙方都在不同的立場中一生背著嫌疑犯的壓力實在不是神所喜悅的事。

什麼是「基督徒倫理」?

就是柴姐妹引用的聖經原則,基督徒相處跟一般人確實不同,我們互稱為「弟兄姊妹」,所以聖經教導我們不要動不動就上法院互告,基督徒在一起難免也有糾紛,所以舊約摩西五經有很多律法是處理上帝選民生活在一起的糾紛協調。
柴玲與遠牧師的事件與我們無關,但是既然已經公開到這般程度,或許可以作為一個基督徒處理糾紛的案例,並且從中學習。

新約教導我們,當基督徒有紛爭的時候,先是當事人直接澄清,然後是請值得信任的人居中協調,真的破裂了,就擴大範圍,以免有更多受害者。依照這個原則就是要「水落石出」,以免後續的紛擾。

遺憾的是;這麼多年下來,教會並沒有依循這個精神建立一個制度,理論上,柴玲姐妹應該有一個「第三方」平台申訴,讓對方介入調查,然後公佈一個結果,這個第三方公布的結果就成為某種「官方立場」,是非對錯將來對主交帳,但是至少免除了當事人後續的紛紛擾擾。

這當然是「理想」,因為誰也不敢保證,這個第三方不會接受關說或是被其他因素影響,所以這種制度遲遲沒有建立。
既然沒有建立,幾乎都是私了。不管是信徒之間的金錢糾紛或感情困擾,或是信徒與牧者之間,甚至教會與牧者之間基本上都是私了,這樣的方式同時也造成許多的遺憾與困擾。

更加複雜的是,在既有基督徒圈子中,牧者有著至高無上的地位,這讓事情的處理更加困難,因為這涉及華人「保護權威」甚至是牧者「官官相護」的文化,筆者絕對相信有很多人的立場是「保護遠牧師」,因為他太有影響力,這樣的立場對遠牧師完全沒幫助,尤其當他被冤枉的時候,這等於是「特赦」,大家別忘了,特赦的同時也等於宣告他有罪,這種粉絲反應於事無補。

聖經所有的方法背後的精神是在鼓勵我們「追求真相」,真相的背後不是定罪而是和好。但如果基督徒之間也有「掩護領導」的思想,我們都該一起悔改。
筆者與二位當事人素未謀面,無從置琢,只能祝福他們早日釐清真相,若是記憶不同也求主光照,讓記錯的一方儘快糾正,在柴玲指證歷歷而且通過測謊的前提下,也希望遠牧師以及受邀協助的人認真處理。

「萬一」遠牧師是因為現在的身份不方便承認,實在沒有必要,因為將來面對上帝當然更可怕,因小失大絕對不值得,雖然遠牧師已經有自己的版本,但若是有一天想起柴姐妹所言屬實,任何時候都還是可以認錯,這是受到歡迎的,因為真相永遠不嫌晚,一時不便承認,我們都可以理解,大方承認自己一時之間沒有勇氣面對,這是可以被原諒的,這種勇氣更為可佳。
同樣地;若柴姐妹想起自己的記憶有誤也可以大方承認,畢竟;這麼久了,沒有人想要傷害任何人。

這麼久了,有必要追究真相嗎?
當然有必要!
沒有真相的妥協只是對所有人再一次的傷害。
真相是為了醫治,讓我們堅持這個原則!

原文聲明連結如下:
http://www.nvtongzhisheng.org/…/%E2%80%9C%E6%88%91%E5%80%91…



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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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

劉牧師臉書在評議柴遠事件,是我見過最中肯,合乎聖經,能提醒兩造,提醒協調者,提醒旁觀者的一篇。

有一段很提醒:

『什麼是「基督徒倫理」?

就是柴姐妹引用的聖經原則,基督徒相處跟一般人確實不同,我們互稱為「弟兄姊妹」,所以聖經教導我們不要動不動就上法院互告,基督徒在一起難免也有糾紛,所以舊約摩西五經有很多律法是處理上帝選民生活在一起的糾紛協調。
柴玲與遠牧師的事件與我們無關,但是既然已經公開到這般程度,或許可以作為一個基督徒處理糾紛的案例,並且從中學習。

新約教導我們,當基督徒有紛爭的時候,先是當事人直接澄清,然後是請值得信任的人居中協調,真的破裂了,就擴大範圍,以免有更多受害者。依照這個原則就是要「水落石出」,以免後續的紛擾。 』


發言日期:2015/03/15

非比👣🕇

劉牧師公開提醒----
『新約教導我們,當基督徒有紛爭的時候,先是當事人直接澄清,然後是請值得信任的人居中協調』

關於這些教導,我自己實踐過,情況跟柴玲遭遇相似,相對一方說一個版本,我自己一個版本,協調人如同周愛玲牧師,傾向接納對方版本下,我非常失望,非常折騰,憂鬱、失常,用對方版本定罪自己,在TB一篇一篇反思文章來反思,非常反覆,罵自己、罵對方、罵協調人、同情自己、同情對方、同情協調人。。。一個人像瘋子一樣唱獨腳戲很久!

再找協調人,第一個明確表達認同對方,第二個是我見過最具牧者心腸的長輩,我非常放心把委屈說出來,每一次看到”我為妳祈禱!求主憐憫!”我感受被聆聽與牧養。

「柴遠事件」顯在公眾面前後,柴玲的勇敢感動我!坦白說,不想自己那未完結的矛盾故事不了了之下去!


發言日期:2015/03/15

小祝

要是遠牧師能有一個生死盟,可以隨時把自己的問題向對方說就好了;要是遠牧師能有一個屬靈導師,能夠隨時向他請教就好了

我有2個屬靈導師,但還缺生死盟,求主賞賜


發言日期:2015/03/16

非比👣🕇

“生死盟“,像大衞與約拿單,但以理和三友,
“屬靈導師“,像保羅待提摩太,

這是很美,彼此守望的關係,卻不是上帝必然賜下!

像約瑟在埃及為奴歲月,長久孤單!卻沒有犯姦淫罪!
大衞有先知拿丹同在,有30勇士効力,上帝引導他出死入生,經過水火,得了天下,他卻犯姦淫罪!

遠牧被2位年輕姐妹指出有不合宜對待(刻意製造單獨同在埸合下……), 假如孰實,這是癹生在遠成為牧師,擁有許多好朋友和同工的光境下!

因此“生死盟“,“屬灵導師“的守望,不一定防止一個人要犯罪下去的傾向!
私慾既懷了胎,罪便有机会長成!

事已至此,求主仍給遠牧机会,為清白與否?徹底認罪與否?引導他勇敢行出聖經原則出來!


發言日期:20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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