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十七章11,14節講到: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無論甚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利一七:11,14)
基督徒都知道[血]是不可吃的,無論豬血鴉血...等等都不可吃,我們全家都嚴格的遵守教導。可是我卻發現某些教會的領導人帶頭吃豬血,我尋問他們怎麼可以吃血呢?他們卻告訴我說那是舊約的規定,我們現在是新約時代,主耶穌已我們捨命流寶血了,所以現在凡物都是神所賜,都可以吃,真的是這樣嗎? 我很疑惑,因為有這兩種說法,太疑惑了。反正我們全家是遵守聖經教導: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