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文化抗拒器官捐贈 傳統信仰與捐贈衝突 造成黑市器官交易
0909 和平島利未人的話
猶太文化抗拒器官捐贈 傳統信仰與捐贈衝突 造成黑市器官交易
在以色列,死者捐贈器官未經家人同意是無效的。立下這些法典的前輩並沒有想到,這些經典會讓後世的猶太文化抗拒器官捐贈。但他們對死亡的定義(與當代腦死的定義有衝突),卻常被以色列人引用來拒絕捐贈器官,使以色列成為已開發國家中,器官捐贈率最低的國家。
通常要等五年,才可能等到捐贈的腎臟。這迫使病人轉向地下交易,尋找願意賣腎臟的人,甚至將病人轉送到南美洲的哥斯達黎加去買腎臟。
2012年,以色列每百萬人中只有7.4個逝世者捐贈器官,英國則有18.5人,美國25.8人,西班牙有35.1人。「如果有人計畫要等著移植捐贈的器官,可能要等到彌賽亞降臨時。」以色列腎臟捐贈倡議組織創辦人卡納夫(Amos Canaf)說。
其實以色列政府的政策與首席猶太律法師的聲明是贊成器官捐贈的。但是,極端正統派律法師反對,結果上行下效,不管民眾是否信教都跟著反對捐贈器官。有些相信身體復活的傳統猶太人,認為在埋葬之前,不能褻瀆屍體或將它挪做俗用。
固然猶太律法規定,為了救人一命,幾乎什麼事情都能做,但律法書上卻又說,不許為了救一個人,而犧牲另一個人的命。由於移植腎臟的手術死亡率很低,因此猶太社會鼓勵由活人捐贈腎臟。但另有一些猶太人認為,在一個的心肺尚未停止之前,就摘除其器官,這形同謀殺。
腦死等於死亡是1960年代晚期全球都接受的定義,且認為這是死者捐贈器官的最佳時刻,因為病人的器官仍持續透過醫療器材進行加氧處理,以維繫其活性。1986年,以色列的首席猶太法學博士(該職位由猶太法學同僚推選兩人出任)支持腦死為判定一個人已經死亡的標準。
但是,因為擔心醫生可能為了摘除病人的器官,以致太快宣布腦死,所以首席猶太法學博士堅持,判定病人腦死的小組成員必須包括一位猶太律法教師。但醫療體系對猶太律法教師的干預感到憤怒,而予以拒絕。
這促使一些律法教師繼續反對民眾捐贈器官,但他們卻因討好民眾,而不反對走私器官。2006年,傳出以色列人向中國和菲律賓購買腎臟,因此以色列衛生部禁止保險業者支付非法海外器官移植的給付額。
2008年,以色列國會通過立法,將仲介器官買賣定為刑事罪,並成立專案小組審核捐贈者是否得著補償,且規定政府必須為捐贈者支付醫療照顧等相關損失的費用。此法一出,改善的跡象包括:去年有破紀錄的器官移植案(261件),且遠赴海外動器官移植手術的人數也從2006年的155件降為2013年的43件。註冊要捐贈器官的人數也增加了2/3。
但是,其他進展則令人失望。腎臟移植的等候名單約有750人,他們等候捐贈腎臟的時間比上述立法通過以前增加了40%。而拒絕捐贈器官給親戚的家庭依舊是占50%。他們的拒絕等同於過去四年,以色列損失了260個捐贈器官的機會。
另一些支持補償措施的人認為,可能沒有其他辦法可以阻止黑市交易。他們並且質疑,腎臟買賣與買精卵生子及血漿,並沒有兩樣。反對者則擔心器官捐贈會變得商業化。
(文取材節錄自christianheadlines)
◎和平島祭壇今日代禱:為以色列禱告,傳統律法主義阻礙器官捐贈觀念,求主使猶太文化情況改善,拯救更多需要器官捐贈的病患,並避免黑市活體器官買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