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為我開路,必帶領到底
今天是98年10月22日,約早上10點左右,改定監護權第四審結束,未有審判結果。
今天有二位缺席,兒子及律師,但我知道我的主始終陪伴我,我並不孤單,也不膽怯。
此案從98年2月通過申請至今已有八月之久,第一次跟律師約見,看到十字架的招牌,以為走錯地方,原來法律扶助基金會給我安排的是基督徒律師,相信這是神奇妙的作為,祂已為我開路,雖然歷經艱難,但神都與我同在,一一勝過,雖然路途漫長,但神要我學會順服,學習忍耐,耐心等候,學習放手交給祂,祂必掌權,負責到底!
走上法律途徑是不得已,是不忍心看著兒子在充滿了拜拜、賭博、外遇以及家族好几代都有私生子女的環境中長大,受其污染!
感謝主,這次法官應允了我10月27日就再次開庭,他要單獨約談我兒子,求神的愛澆灌在我兒身上!希望這次會有一個好的結果!
我要謝謝所有的代禱勇士,後援軍隊,請繼續為我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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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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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主保手你的兒子.把憂慮轉化禱告.用宣告權柄從撒旦手中奪回來.天天跪在主腳前提名禱告.耶穌得勝.一定得勝.或求主讓他遇見基督徒...我會為你繼續禱告的.有主.有禱告同伴.不要怕.我们小孩也是屬於主的.阿们.
發言日期:200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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