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瑪(二)
示瑪(二)
作者:甘汝誠
申十一13-20
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祂,…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你們要謹慎,免得心中受迷惑,就偏離正路,去事奉敬拜別神。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使天閉塞不下雨,地也不出產,使你們在耶和華所賜給你們的美地上速速滅亡…也要教訓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並城門上…
「示瑪」是希伯來文「聽」的意思,是猶太人的座右銘,提醒自己不可忘記神是位獨一的真神。這兒是第二段的示瑪(第一段是在第6章)拉比稱之為「誡命之軛」(Yoke of Commandments)。
比較第一段「示瑪」,重點不同的地方有:
1.對像是群體的「你們」;
2.動力是「懼怕」;
3.不遵守的話,得到的刑罰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使天閉塞不下雨,地也不出產,使你們在耶和華所賜給你們的美地上速速滅亡。」(申十一17)
信仰、事奉獨一真神不只是個人的虔誠,也是群體的責任:是家庭、朋友、社會、國家甚至推廣至全世界的問題。也不光是宗教上的責任(戴經文盒,穿有繸子的衣裳等):也包括督導外邦人遵守「挪亞之約」。換言之,神的兒女有帶領全世界遵行神的誡命之責任,不能獨善其身。這是當「選民」的另一重意義,代價自然很大。難怪猶太人常抱怨神為什麼不選擇其他民族。
然而,主耶穌一方面贊成門徒要努力傳道;另一方面應許他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9-30)
思想:基督徒常強調信仰是建立個人與神的關係;但「示瑪」提醒我們,群體的失敗會招來神更大的刑罰。環顧近代史上發生的悲劇,多是因為教會沒有盡力行道;對此,我們又怎能置若罔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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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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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兒女有帶領全世界遵行神的誡命之責任,不能獨善其身。這是當「選民」的另一重意義,代價自然很大。
然而,主耶穌一方面贊成門徒要努力傳道;另一方面應許他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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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沒有孤立自己,總要努力,與上帝的孩子們走在一起、互相砥礪、見證信仰!
發言日期: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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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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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兒女有帶領全世界遵行神的誡命之責任,不能獨善其身。這是當「選民」的另一重意義,代價自然很大。
然而,主耶穌一方面贊成門徒要努力傳道;另一方面應許他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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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沒有孤立自己,總要努力,與上帝的孩子們走在一起、互相砥礪、見證信仰!
發言日期: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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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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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日期: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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