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爲神的屬性下定義很難。
最好的方法就是描繪祂的特質或特徵。
當我們試著向某人描繪一個他們從沒見過的人時,我們會提到頭髮,眼睛,體型和其他特徵。這也是聖經告訴我們有關神的方法。
A. 神是無所不在的。這是指神可以在同一時間存在任何地方。耶利米書23:24。
B. 神是無所不知的。換句話說,祂知道一切事。祂知道人的每個思想行爲。箴言書15:3。祂知道自然界發生的種種事情,甚至包括一隻麻雀的死,馬太福音10:29。儘管宇宙是無限的,光輝燦爛,祂知道每一粒沙的永?故事。
C. 神是無所不能的。祂有全能,祂創造宇宙,如今還用祂的權能統管萬有,在祂沒有難成的事。馬太福音19:26
D. 神是永?的。祂沒有開始,祂也絕不會結束。當摩西問, “我該對他們說是誰打發我來?”神回答, “我是自有永有的。”祂不是回答祂曾經是或將是,祂是永?的“我是” 。出埃及記3:14。
E. 神是不改變的。 “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拉基書3:6。
F. 神是聖潔的。祂絕對純潔與無罪。祂恨惡罪惡,喜愛良善。箴言15:9-26。祂必須與罪人有分別,並懲罰罪,以賽亞書59:1-2
G. 神是愛。雖然神恨惡罪,祂卻愛罪人。約翰福音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