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光
真光
作者:鄺成中
約翰福音一1-18
1 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 2 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 3 萬物是借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造的。 4 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6 有一個人,是從 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 7 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11 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 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 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15 約翰為他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 16 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17 律法本是借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18 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一章一節從數個的角度逐步的指出了基督(道)全然的超然:從時間的角度(太初有道)、從與神的緊密關係的角度(道與神同在)、以及更進一步直接的指出了道的真正身份—祂就是神(道就是神)。
一章二節是將道與神的關係作進一步的描述(這道太初與神同在),這是要將道與其他萬物的關係(一3-4)作一平衡的描述:道與神的關係(一2),以及道與萬物的關係(一3-4)。道與神的關係是全然緊密的(一2),相對道與萬物的關係也是緊密的:「萬物是借著祂造的」(一3),然而,極度難以置信的是,借著祂而被造的卻不接受祂(一5)。
世界對光的拒絕,是經文一再強調的(一10,11),經文前後三次的指出世人對光的拒絕:一5:「黑暗不接受光」;10:「世界不認識祂」;11:「自己的人不接納祂」;然而,經文同時指出世人可以有的另一個反應,就是接受光,接受光的人更要成為神的兒女(一12-13)。
一方面人與基督的關係是極度密切的:「萬物是借著祂造的」(一3-4),另一方面人對基督的反應可以有兩種:一是對光的拒絕(一10-11);一是對光的接受(一12-13),並要成為神的兒女。你要如何選擇?選擇拒絕神,還是選擇接受神,並且得到最好的福份,就是成為神的兒女?
基督就是那真光,人可以透過基督而直接的認識神(一18)。昔日有施洗約翰為光作見證(一7,15),證明基督是那真正的光;同樣的,今天有不同的信徒可以作見證,印證基督就是眾人應要接受的真神。你是否願意透過基督,從而認識神,並且成為神的兒女?
思想:接受光的人不單可以成為神的兒女,更可以加入作見證的行列,就如施洗約翰一樣,為光作見證,要叫其他未信的人同樣可以得到最大的福氣,就是可以透過基督直接的認識神(1:18),並且成為神的兒女(1:12-13)。你是否願意成為作見證的人,將基督介紹給未信的人,以致他們都可以得到最好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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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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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這兩節,我聚焦...
同樣地,我們每一個蒙揀選得救作神兒女的人,都是----“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而我們“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有時候,我們安靜閉嘴,默默努力生活來見證主,像被囚的約瑟堅信上帝沒有忘記他的寃屈;
有時候,我們含隱不住,心被恩感,擊鼓跳舞大聲歌頌讚美主,像蒙了諸般恩典得拯救來迎接約櫃進城的大衛王!
祂必興旺!我必衰微!
施洗約翰在約旦河為眾人施洗那刻,那種被眾人注視的埸景不是他個人好威風!他是器皿在服事上帝,榮耀上帝!
到了應當被斬首殉道一刻,像被人遺忘?甚至不被上帝拯救祝福?那絕不是悲劇,而是上帝定規他以死亡來服事上帝,榮耀上帝啊!
真的,我們或活或死,或風光或被看為潦倒!都要榮耀上帝!
發言日期:20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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