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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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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條的事不要看得太嚴重 上帝是愛沒有比珍惜生命更令神喜悅了 如果基督教的規定那麼嚴苛那同性戀 一般的社會大眾都得死 愛神就要珍惜神所賜的生命 不要在思考上轉不過來 沒有人能定別人的錯
發言日期:20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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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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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行動者的回應。
忘了說,以下是那姊妹分享的網站:
http://women.cru.tw/?page_id=651
看起來是鼓勵大家不要放棄婚姻(離婚);對於再婚生活則是強調其艱辛與罪孽。那麼已再婚的人呢?若不死亡,便只有無時無刻姦淫的罪孽而已。
根據《聖經》的真理,我若活著,我們在生命中的每一刻都是在犯罪,都是在得罪神,無論我們多麼努力、多麼想要與神親近、多麼致力於經營我們現在的家庭,都仍然是在姦淫、在得罪神;不想得罪神,除了我死,沒有別的可能。我知道自盡也是罪,但至少我能成全自己的先生,乃至我的前夫。除此之外,可有其他出路?
發言日期:20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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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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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全的愛裡沒有恐懼 上帝的律法是個方向何況有其時代背景 若是你真心愛人不管是你先生還是仇敵上帝都會喜悅 上帝是博愛 耶穌基督來是要以愛來引導人走天路 處處用律法只會絆倒人使人無路可走 再婚也是合法的婚姻哪有犯罪的條件 好好睡吧
發言日期:20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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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 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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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千萬不能自殺!
不可能有上帝賜死這種事,聖經
說耶穌來是要使人得生命,並
且得的更豐盛,上帝是救人生命
的。
發言日期:20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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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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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那位姐妹看
以弗所書4:29後面兩句
我不明白為什麼她要對你說那樣的話
我是台中監獄的志工老師
我們查經班的同學幾乎都是性妨害自主
當中也有人是性侵自己的女兒
但我看他們如同我的哥哥弟弟
耶穌說 我在監?你們來看我
做在一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
你該在乎的是神看你
而不是人如何看你
發言日期:20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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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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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七 八章有記載關於婚姻的經節 可參考一下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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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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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必曉得真理 真理必叫人得自由 神的兒子若是叫你們得自由 祢們就真自由了
人所說的一切畫不要放心上 要看聖經怎麼說 <傳道書>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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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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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個姐妹而已 聽聽牧詩師傳到怎麼說
神向人所懷的意念市賜平安的意念 並非降災禍的意念
因神是賜平安的神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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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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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馮志梅吗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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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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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小姐妹;我看了http://women.cru.tw/?page_id=651 的內容,她們針對女性的婚姻為主,她們希望是不要離婚, 再婚是姦淫,而姦淫是不合神心意的事,請問;再結婚是沒有法律下保護和牧師做證過嗎?很現實問;若是你死了,孩子怎麼辦?現在先生怎麼辦?若是先生再結婚又是姦淫罪?若是愛你現在的家,請到教會去,神就是愛,在愛裡沒有懼怕,也沒有絕望,更沒有人說再結婚又是姦淫罪····。聖經的句子,每一個人看法不同,常常禱告, 神會帶領你前面的路。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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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 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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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提到三月份的學習是妳的生命沒有價值,四月份四個打擊是神希望妳死...
姐妹,這兩個想法都不可能是來自神,希望妳可以到教會去跟牧師談談,或
是跟傳福音給妳的人聊一聊,也可以跟聖經網的弟兄姐妹們交流。
請不要放棄自己!上帝愛妳,我們也很關心妳!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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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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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妳的經歷和遭遇令我非常難過和痛心...
別忘記, 神/ 主是愛, 祂來絕不是要定人的罪,
而是要廣行赦免,饒恕,再造,重建...
無論是何等罪,在 主的面前都可被赦免呵,
而且妳在再婚之前並不知道那位姊妹所說的,
所以妳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 主面前禱告仰望 祂的赦免饒恕,
就必得著新的能力走前面婚姻的道路...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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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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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的再婚背景的確艱辛,有家庭有孩子的人都知道,加油!別放棄····。彼得5;7 你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 不要難過更不要為別人的想法而影響你,把眼睛單單仰望在 主身上,他是一位賜福的 神,相信教會牧師會給你心靈幫助。我們都是罪人,神來世界上是拯救罪人,也因為聖靈和我們在一起,生活裡有喜樂,平安。還有永生的盼望哦!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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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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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並不能解決問題,猶大背叛主,選擇的是自殺,所以失去悔改的機會;彼得背叛主,選擇的是悔改,所以得着重生的機會
建議妳為了妳的再婚在主面前能夠有兩天禁食悔改禱告,如此主耶穌必定赦免妳的罪,因為憂傷痛悔的心,祂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7);太廿28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只要我們在主面前好好認罪,原來主耶穌早已救贖了我們,妳只要接着在妳現在的婚姻?有好見證就是了,祝福妳,日日為主而活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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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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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Blue Sky, apater, alaska, JanJan, 行動者、愛琳、小祝:
謝謝大家的回應、安慰、鼓勵,以及教導;謝謝大家提醒我 神果真愛我。
我會照著大家的建議去做的:懺悔、悔改、禱告、參加教會,為神而活。
真的非常謝謝大家!
p.s. 告訴我那些話的姊妹不是馮志梅。不過那姊妹遵行的想法,看來的確與馮志梅有密切關係。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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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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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外遇時還未信主,但是神憐憫我們讓我們破鏡重圓!
感謝神後來先生信主了!這樣也算犯奸淫嗎?!不!神祝福我門!我們現在全家都在教會服事!
神是賜平安的神,不是降災禍的!祂來是叫人和好的,不是引起紛爭的!
感謝主賜你愛你的先生和兩個好孩子,這美好的婚姻才是神的美意!!
我實在不明白那位姐妹為什麼會這樣告訴你!但是你不要太在意人怎麼說,
神看重的是你的心!
加油!不要輕易放棄生命,放棄神為你預備的美好婚姻!神的安排永遠不會錯!相信神!!神會賜福你的婚姻走在祂的道路上!因為你愛祂相信祂!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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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仔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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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自盡也是罪,但至少我能成全自己的先生,乃至我的前夫。除此之外,可有其他出路?
有! 有出路! 神是妳唯一出路!
大衛曾犯的罪, 妳像他那樣嗎? 他被指出 姦淫+謀殺 之後如何呢?
大衛馬上來到神面前求助 這是他唯一出路!!!
神赦免他, 並賜所羅門 ("姦淫" 關係生下的兒子) 來繼承王位.
看到了嗎? 蓋棺論定, 大衛被神稱為---合神心意的人, 因為他相當 認識神
妳的痛苦 掙扎 反思 求死....神都看見了
妳想....祂會向妳要什麼?
求死是離神越遠 妳要離開祂嗎?
如果孩子犯錯了, 妳希望他離家?
還是全家一起來面對?
祂已為妳的罪死了
妳不需為己罪死
而妳, 上帝的眼中瞳仁
請好好活下去吧!
我們都要好好活下去!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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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 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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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8:1)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壹書1:9)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8)
姐妹,過去的就讓它過去,把現在的婚姻當成一個新的開始,好好珍惜!不要再擔憂!
讓教會的牧者、同伴來關心妳,幫助妳認識神,神是讓人有盼望、有平安喜樂的!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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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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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Faithjo, Blue Sky and 姜仔兒:
謝謝你們的回應、開解與鼓勵,讓我更了解定罪vs赦免。我會努力活出基督裡「新造的人」的樣式的!
真的謝謝!
發言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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