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寬容
不只一次思考著「寬容」的意義,我知道有
些人對寬容很感冒,因為在必須釐清對錯的
時刻,有些人會用不寬容來評價對方,或是
逃避責任。
不過,寬容並不是負面的字眼,實際上人際
關係的確需要寬容。
比方說,一個小錯誤,對有的人來說只看得
到犯錯,視為不可原諒的污點,而忽視了犯
錯是不完全的人難以避免的。
逕行處罰,並且刑罰過重!
甚至用激烈的言語、臉色和行動處罰對方之
後,仍然在對方身上貼著被告和罪犯的標籤。
如果我們易地而處,換個腳色去思想,我們
便明白我們和他人都需要寬容的恩慈。
錯便是錯了,但不致都要處罰,或者一笑置
之,或者溝通提醒,都要視事情的性質而定。
當然也不需要粉飾太平,更改對錯標準,只
是我們必須了解和體恤他人,如同希望他人
這樣待我們。
這就是愛人如己。
後記: 這個問題不好談是因為寬容的觀念常被
誤用和誤解-因此擺蕩在太寬太嚴之間。人們
常用「私刑」處罰人(包括貼標籤、仇恨)是紛
爭不斷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