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的人「夥眾同行」,同走死亡之路!
邪惡的人「夥眾同行」,同走死亡之路!
作者:蔡少琪
羅馬書 一 32
1:32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羅1:32直譯是「雖然他們知道了神 公義的律例 ,就是那些做這些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不單他們自己做,更喜悅那些做這些事的人。」這節帶出四個重點:
1. 神有清楚公義的律例(dikaioma)(righteousness, ordinance),就是行惡的人,要面對懲罰,犯罪的人最終要面對死亡的懲罰。
2. 他們是知道的。無論是猶太人藉着律法,或是外邦人藉着良心,他們知道這些都是神所憎厭的,也要面對神的審判。
3. 這些人明知故犯:知道不好,卻仍然堅持去做。
4.他們不單自己做,更喜歡連朋帶友,一群人一起做惡事。
保羅點出世人一大問題:很多人做敗壞道德的事時,起初可能只是偷偷摸摸,但當良心剛硬,習慣罪惡後,便愛呼朋結黨,浩浩蕩蕩地去犯罪,毫無愧色。更有甚之,有黑社會人士要鍛煉新手,是鍛煉他們多犯罪,鍛煉他們不懼怕罪惡,讓他們深深陷入無法自拔的黑洞?。
仍對罪惡有羞恥感、懼怕感的人是蒙福的;能不犯罪的人,就更蒙福了!信主的一大恩典,就是聖靈更新了我們麻木的良心;以至對罪更加敏感懼怕。主耶穌說: 他【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約16:8)基督徒切不可消滅聖靈的感動,若有犯罪的,要立刻悔改,記得聖經的應許: 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詩 51:17)
我們更不可與習慣行惡的人同行,記得詩篇第一篇的提醒: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詩1:1-2)不要停止聚會,要親近神,親近眾弟兄姊妹: 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提後 2:22) 思想
你有隱藏的罪惡嗎?你最近有被私慾困惑嗎?你是親近罪,定是,親近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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