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信靠主!一生經歷神的大能!
一生信靠主!一生經歷神的大能!
作者:蔡少琪
羅馬書 一 16b
1: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福音能救一切 相信 的人。相信(believe)一詞是現在時態,若參考聖經整體教導,聖經強調的 信 不單是 一刻 的信,而是要求我們一生持續的信,一生保守自己常在主?面。有些人誤解「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等表達;有些更偏離聖經教導,說有人若曾聲稱信耶穌,縱然以後轉奉其他迷信或宗教,無論將來犯多嚴重的罪都必得救。這種說法是偏差的,也容易誤導,不合乎聖經全備的教導。
約翰很清楚說: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 (約一 2:19)約翰清楚指出,有些人在開頭時好像相信,好像與我們一起,但最終卻永遠離開神。那些永遠離開神的人,藉着他們出賣主、不認主,就 顯明他們原都不是屬我們的。 宗教改革家加爾文形容那些沒有真正得着救恩的人,他們「短暫的信」(temporal faith),就好像主耶穌撒種的比喻,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雖然「發苗最快」,可很快就遠離神,不是真正的信徒,沒有根,也很快枯乾了!「發苗最快」表示這些最終離開神的人,在最初加入教會時,可能比其他人更熱心,但他們沒有根,不是真信,也不是一生的信。我常說: 真正的信是一生的信,真正的事奉也應該是一生的事奉!
要經歷基督福音的大能,要經歷神奇妙的拯救,無論是猶太人或希臘人,我們都需要口?承認,心?相信主,並且要堅守此信,直到見主面為止。若有失跌,就如三次不認主的彼得或被拿單責備的大衛一樣,當神藉着聖經或弟兄姊妹的警告挽回時,要知錯能改,回歸真道。
文革時期有位許路加,是牧師的兒子,他想報讀音樂學院,在填寫父親出身一欄時,只敢填上「壞人」。他以為若要出國,就必須與做牧師的父親劃清界線,並批判基督教。他軟弱了,批判了父親,但最終也不能出國。他想起主的教導:「我們在人前不認耶穌,耶穌也不認我們。」後來他堅強了!有一次,有人逼他在毛澤東像前下跪,他不肯,結果被拳打腳踢,紅衛兵更用竹枝夾爆他雙手──用來彈鋼琴的手損壞了!但神奇妙地讓他的手康復,他又可以彈鋼琴了!改革開放後,1983年他有機會到教堂為駐北京大使老布殊彈奏,他以〈恩友歌〉道出心聲: 何等恩友主耶穌,為我罪孽擔我憂,何等權利主耶穌,能將萬事帶到座前求!
若我們在信仰?曾退後,要知道主的心意是讓我們回轉、悔改和一生堅定信靠祂。堅定依靠神的,神必不讓他羞愧。聖經應許我們: 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 (賽26:3) 思想
你曾不認主嗎?你曾經歷漫長冷淡期嗎?你願意堅定信靠主耶穌,不單得着救恩,並經歷祂與我們同在;一生與神同工經歷神奇妙的大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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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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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日期:20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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