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
凡有名記在生命冊上的人,便不被審判;名字不在生命冊上的人,就受審判定罪。 凡是真信主得了重生,並能持定真正的生命者提前六19,他的名字就會清清楚楚地寫在生命冊上腓四3,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就沒有權柄了。所以主耶穌說:『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十20。 http://nagang.tjchurch.org.tw/d17.htm#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