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上身體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神可以命令我們,然而祂卻藉著慈悲勸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難道,我們可以拒絕神的慈悲,不理神的愛嗎?神已經先愛了我們,甚至把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我們當怎樣報答祂的愛呢?祂慈悲的勸勉一定是對我們有益的。也有祂最好的美意在內,我們若不聽,那損失是何等大呢?該有何等結局呢?
奉獻身體是屬靈生活的起頭,正如得救是屬靈生命的起頭一樣。所有的事奉,工作,道路,都是從奉獻開始。否則與神的關係就不對了,就是仍然為自己,也就是仍然活在肉體,世俗和罪惡之中。一天不奉獻就是在神的旨意以外虛度一天,將來在主面前無法交賬了。我們是屬神的,卻不肯奉獻給神,這不是搶奪神的物麼?
惟獨將身體獻為活祭,才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也是理所當然的,才是真正的事奉,不是一次獻上為神死了,乃是天天為神活著,奉獻的生活是完全不為自己,不為別的,只為神用,不是自己要為神作什麼,乃是讓神使用我作事。遵行神的旨意,按神的安排,事奉祂,將我們身體當作壇上的祭物。這是最有價值的事,只有奉獻的,才能在永世裡,在神面前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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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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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為主所用 . 永不回頭。
發言日期: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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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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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當剛強壯膽,不要害怕,也不要畏懼他們,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和你同去。他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申 31:6
發言日期: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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