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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財是萬惡之根

分享人: 寶同
分享日期: 2013/12/08
檢舉內容: 檢舉不當內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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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人說哈利路亞    有4個人說阿門    有1個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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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貪”是越過了應有的界限,也是私慾的表現。一心要貪財,就引致許多苦果。貪與罪常是連結在一起的,一旦落在罪的網羅里,痛苦就隨之而來,貪財的罪會生出各樣的罪惡。有人為了貪愛錢財而行各樣的詭詐、謊言和陰險的計謀,甚至強暴兇殺。

“貪財”的結果亦會叫人更加自私,更加放縱情慾,更加自高自大。也有可能會毀壞自己的健康,因為放縱情慾,和從事各種沒有益處的娛樂,都將使身體落在疾病中。有時更會受到國家法律的刑罰。所以保羅說:“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可見錢財雖給人暫時的快樂,但結果反增加許多的愁苦。貪財常攔阻我們接受真道,叫我們離開真道。有許多人雖然聽見真道,知道救恩的好處,卻為著貪財的緣故,就放棄他所知道的真道。

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有個少年的官求問耶穌怎樣可得永生,耶穌要他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再來跟從祂,因為祂知道攔阻這青年人來跟從祂的,就是他的錢財,但結果這個青年人卻是憂憂愁愁的離開了。所以耶穌告訴我們,不能又事奉主,又事奉瑪門,太6:24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貪財一個顯著的惡,就是被引誘離了基督的真道。在瘋狂地追逐金銀之時,人們便忽略屬靈的事。這樣,真很難說他們是否真的完全得救。他們不但失去他們屬靈上有價值的事之把握,而且他們也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想想與貪財有關的愁苦事:有白費生命的悲劇,有在世上失去兒女的慘事,有一夜間失去一切的悲哀。他們懼怕迎見神,不論是未得救的或是兩手空空的。

金錢,說真的是最不能得到滿足的擁有物之一,它無疑使你少了些擔憂,但所帶來的擔憂最少比拿去的更多。有籌算得著金錢的煩惱,有擔心保存它的焦慮,有使用它的各樣引誘,有濫用它的各種罪惡,有失掉它的悲哀,有處置它的困惑。世上有三分之二的爭吵、口角和法律案件都源自一個簡單的原因──金錢!

世上最有錢的人曾擁有油井、煉油廠、油庫和油管設備;或者有酒店、保險公司、財務機構、航空公司。但他卻要在他身旁七百畝的工地上設置保鑣、惡犬、鋼閘、探射燈、警鐘和警笛。另外他們又怕撞機、撞船、瘋子;他們懼怕疾病、年老、無助和死亡;他是孤獨的、沈鬱的,並且必然承認金錢是買不到幸福快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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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者

喜歡賺錢並不是貪財,愈越本身能力的愛錢才是罪,沒有欲望將失去人性。

發言日期:201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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