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的緣故順服
彼得前書 2:13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
彼得前書 2:18 你們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彼得前書 3:1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
關於順服,一直在困擾我。出於良好的自我感覺,出於自以為是的慣性,總沒有辦法去經歷順服的功課。
人可能天生都是愛講理的,碰到什麽事情,總會要辯個清楚,講個明白,並且形成了爭論的雙方,都會以為自己掌握著的是真理,即使明知無理、不在理,也會無理找理,所謂歪理十八條。
自從有一次聽到一位弟兄勸勉時說:“人天生好講理,就和人天好犯罪一樣古老,因為最講理的是魔鬼。”剛開始的時候並不太理解,心?也常嘀咕:難道做基督徒反而可以不講理了嗎?
因著一味地要講理,人變得更驕傲、更自我。對許多明知是錯的事情,也會說服自己去做,就象對於順服,一講理就沒有了順服的力量、勇氣和信心。
聖經在這?強調的“順服”,焦點並不在於順服誰,或者如何順服,應該在於為什麽而順服。當我們能清楚為什麽而順服的時候,自然也就會明白如何順服了。
神給我們的絕對標準是順服神,在順服神的基礎上,再加上為主的緣故,也就是凡事是因愛、因真理、因謙卑而有的順服。而不是因懼怕強權、地位、獨裁……而屈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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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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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服 神的帶領 為主耶穌做剛強的見證人
發言日期:201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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