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之一是納給神的,不是奉獻的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不少人,包括傳道人,時常會說:「我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這樣說是錯誤的,因為十分之一是「納給」神,像你和我納稅給政府一樣,我們若不交稅,是犯法的;但不納給神,則不會遭受法律的懲治。
不少傳道人在講道中很少提及納十分之一給神,可能恐怕信徒以為所納的款項是給教會的牧師或傳道人用的。
我勸信徒要認真地將瑪拉基書三章十節的經文讀一遍,最少每年重溫一次,然後,加以謹守遵行,且應提醒、勸勉其他信徒要納十分之一給神。
我們既知一切都是從神而來,便應當認定我們一切的好處都不在神以外。納十分之一的人必不缺乏,他們「不但吃飽,且剩下的甚多;因為耶和華賜福給祂的民,所剩下的才這樣豐盛」(代下三一10)。
聖經曾提及「不可試探主──你的神」(申六16;太四7),但在此,特別在「納十分之一」的事上,是特別通融,可以容許我們試試神的。神告訴我們若我們肯在所得的收益上納十分之一,神就會打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我們,甚至無處可容。
神要使我們所納的十分之一,像主耶穌用五餅二魚變成許許多多,使五千人吃飽一樣。
神應許要「傾福」與我們,豐裕到無處可容,連大門口都出不了去。神既然有這樣豐厚的福氣要賜給我們,我們為甚麼不肯甘心樂意納十分之一給神呢?
如何計算十分之一呢?是除去每月開支後餘下的款項中取十分之一?只是每月薪金的十分之一?其他收益(如定期存款,投資獲取季度、年度性的收入,紅封包等)是否都要納十分之一呢?
我們應該將當月的總收入首先納十分之一給神,然後才結算需要支付的費用。神最低的要求是納十分之一,多納的蒙福更多,自己可以酌量,不要勉強,不要作難!
(本文作者為香港天人神學院院長及環球佈道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