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為什麽要這樣 ?
人總愛問許多的問題,在面對不可見的神,在面對神所設計的救恩為什麽會是這樣而不是那樣提出許多自己的想法和見解,總覺得神的作為不夠智慧,如果是我就會……
常常看到一些故作智慧的人提出一些貌似智慧的問題,以為能難倒一些喜歡鬥嘴的衛道護教之人。最常見的就是神既是全能的,那他能不能造一塊自己舉不動的石頭呢?諸如神明知人會犯罪,為什麽還要造人呢?或者神既然是愛,為什麽容忍那麽多的靈魂去地獄受苦呢?實在不一而足……
今天在領受希伯來書的信息時,再一次強調了基督必須以在十字架上的死來使我們得著生的盼望。這個角度是從遺命的意義角度上理解的,留遺囑的人不死,遺囑就不能生效,同樣,基督若不放棄生命,也不能使新約生效。
當然神的慈愛的,他可以赦免我們一切的罪孽,但這樣做的結果是背乎了他的公義和聖潔,神不背乎他自己,他從創世之前就已經預備的救恩,因著他的信實,他一定要為我們成就,因為主耶穌就來到人間,成為人的樣式,以他的無罪之生命來替代我們有罪的生命。當這個新約開始有效的時候,我們才有可能指望從永死進入永生。神的愛也在此向我們顯明了莫大的奇妙能力,讓信他的人可以讓基督的生命進入我們?面,使舊造的生命不再有能力轄制我們。
神按著他的形象和樣式創造的人,理當會有與神一樣的性情——公義、聖潔、慈愛、信實,所以只要我們接受耶穌做我的主宰,我們的生命也必定會生發出基督的身量和樣式。並且也會明白神的作為和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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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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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要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撿選的人裡面,作他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並一切。
哈利路亞,感謝讚美主。
發言日期:201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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