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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爭論

分享人: 寶同
分享日期: 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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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人說哈利路亞    有7個人說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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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馬太福音十二19)

這裡講到主耶穌,在世為人的時候,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我們作主的門徒,也當像主那樣,心裡柔和謙卑,學他的樣式(馬太福音十一29)。因為爭競、喧嚷、大聲喊叫,都是肉體的表現(羅馬書十三13),是對己對人有害無益的,更不能榮耀神,就是為正義而發怒、爭竟,也不能成就神的義(雅各書一20),只能引起更多的紛爭擾亂,有正義的感覺和看法是對的,但與人相爭是無益的,絕不能借著爭競,使人改正。

聖經中不但有主的榜樣,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彼得前書二23),也有其他聖徒的榜樣和明顯的教訓,以撒就曾躲避爭競,甘受冤曲虧損(創世記二十六20-22)。摩西為人極其謙和(民數記十二3),箴言書上也再三教訓說,「愚妄人的惱怒,立時顯露,通達人能忍辱藏羞」、「喜愛爭竟的是喜愛過犯。」、「遠離分爭是人的尊榮,愚妄人都喜愛爭鬧。」但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地待眾人(提摩太後書二24)。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腓立比書二14),不要為自己伸冤,寧可讓步,尋求和睦(羅馬書十二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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